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的规定

如题所述


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的规定如下: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都应该按照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以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出资额,分配红利,租赁财产,转让财产等。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其实际取得的本金和应退本金利息收入,都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劳务报酬所得: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财产取得的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财产取得的所得。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还设有其他一些特殊规定和优惠政策,例如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对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减按一定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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