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在1978年改地主成份为农民成份是根据什么

如题所述

依据是《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

决议文全文如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考虑到我国农村完成土地改革和实现农业集体化以后,地主富农分子已经经过了二十多年以至三十多年的劳动改造,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已经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因此对地富分子的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的成份问题,作了适合新的情况的相应规定。中央认为,各地在新“六十条”的讨论和试行过程中,落实好这方面的规定,将有利于更好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此,中央特作如下决定:

一、除了极少数坚持反动立场、至今还没有改造好的以外,凡是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经过群众评审,县革命委员会批准,一律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待遇。
二、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农村人民公社社员,他们本人的成份一律定为公社社员,享有同其他社员一样的待遇。今后,他们在入学、招工、参军、入团、入党和分配工作等方面,主要应看本人的政治表现,不得歧视。
三、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的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应一律为社员,不应再作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
四、各地应把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的订成份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好。要从党内到党外,组织广大干部和群众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做好地、富、反、坏分子及其子女的思想教育工作。对确定摘帽子的地、富、反、坏分子和新订成份的地富子女,要在公社和生产大队范围内张榜公布。同时,对至今确实没有改造好的极少数地、富、反、坏分子,要继续加强监督和改造,并实行给出路的政策,什么时候改造好了,什么时候就摘掉他们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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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26
你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改名申请很简单:
改名申请书
某某派出所:
本人原名叫某某某,因为某某原因,现申请改为某某某,请予以更改。

某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规定?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动。(1)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长审批。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2)出生日期的变更。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应出具有效的
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经批准方能变更。(3)民族成份变更。户
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
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
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级
人民政府审定报请国务院审批。隔代要求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应当首先改变其父母的民
族成份,再行改变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
份,由本人选定改变;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纵向上溯或横向援引改变民
族成份。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养关系或父母婚姻,要求改变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应改
变,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双方协商选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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