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自2022年10月1日起,销售带有水果味道的电子烟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水果味电子烟、固态电子烟以及不含尼古丁的电子烟均被要求全面下架并禁售。
自国庆节之后,所有带有水果味道的电子烟将不再销售。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只提供符合国标的烟草口味电子烟以及带有儿童锁功能的烟具。
对于那些在规定下架后仍继续销售带有水果味道电子烟的行为,若销售数量达到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非法所得达到2万元人民币以上,将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水果味电子烟、固态电子烟以及不含尼古丁的电子烟均被要求全面下架并禁售。
自国庆节之后,所有带有水果味道的电子烟将不再销售。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只提供符合国标的烟草口味电子烟以及带有儿童锁功能的烟具。
对于那些在规定下架后仍继续销售带有水果味道电子烟的行为,若销售数量达到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非法所得达到2万元人民币以上,将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