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明嘉靖年间优先选择进士
明、清科举分为三甲。头甲三人,即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
宋 太祖太平兴国二年正月,举行的科举考试,实际是将所有进士分为三等,一、二等为进士及第,三等为同进士出身。
宋太宗淳化三年分进士为五等(进士分为五等自此 始),一、二、三等赐进士及第,四、五等赐进士出身。仁宗天圣五年分进士为六等,后又变回五等,定第一、二甲为“进士及第”,第三甲为“进士出身”,第 四、五甲为“同进士出身”(同出身),后曾改第五甲为“同学究出身”。南宋孝宗时改为第一、二甲为进士及第,第三、四甲为进士出身,第五甲为同进士出身。
明、清科举殿试的名次分为一、二、三甲。
一甲三人,即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
二甲若干人(清朝时一般为40或50人),赐进士出身;二甲第一名,称“传胪”,又称亚元(起初,三甲头名亦称传胪,后仅限于二甲头名)。
三甲若干人(清朝时一般为100-300人),赐同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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