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事故肇事司机负全责肇事,司机买的是车险,受害者意外险,住院期间,车险方面,保险公司已经向受害者提供了1万左右的医疗预支,受害者出院后,保险公司根据受害者自身的意外险,又理赔了医疗费的80%,但目前肇事司机的车险方面,还未理赔完(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滋养费等),但保险公司又说受害者自身的意外险已经理赔过医疗费了,不能重复理赔!但是这是不同的人买的保险!保险公司的做法可以认同吗?
你看错了,一个是肇事司机的车险理赔,一个是受害者自身的意外险理赔,还有两者都是在同一家公司买的,本事故 肇事司机负全责,其买的是全保车险,保险公司要对车祸承担大部分赔偿费用。
这是不同人买的保险,保险公司理应既理赔车主,又理赔受害者,车主负全责,车主要承担受害者的全部费用,而车主又买了保险公司的全保车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车主的全部费用,对车主进行理赔,而车主再理赔给受害者,虽然看起来像重复理赔,但是对象是不一样的,不同人不同的保险,都是三方应该承担的责任!何来获利说法
追答比如看病医疗费用话了1万,受害人用自己购买的保险报销了8000,如果再用车主的保险报销8000元,加起来就是1万六千,超过了1万,这就是获利。
如果车主承担了受害人的全部费用(同时这部分费用又让车主的保险公司来出),那么受害人自己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就会向受害人追回赔偿。
按照你的说法,我换个说法,假设医疗费1万,车主没有买保险,且承担了所有费用1万,受害者买了意外险,得到了保险公司8000元的赔偿 这样算获利吗?
追答这样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不算获利。
不过有时候这种理赔是理赔不下来的,因为个人意外险的理赔前提为不是第三方造成的伤害。对方在理赔自己的意外险的时候一定不是说的是被别人撞伤的。
再换个说法,要是车险不理赔给受害者,而是直接理赔给车主,车主私下或在交警的协调下对受害者进行赔偿,这样是不是就不存在获利,在保险公司看来?
追答如果你能理赔到就不存在获利。
不过你没有对方医疗的发票(或者如果用发票复印件就必须要理赔分割单),那么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