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安排我在外地上班,我们单位在外地上班人的占多数,每周往返一次,单程要花上将近4小时,每周休息2天。路上用的时间算作休息时间,请教法律专家,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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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上应该注明工作地点,一旦双方达成一致确定了工作地点,那么住的远近就不在考虑范围内了,考勤是已到达和离开工作地点时间为准,对于路上的时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不会算为工作时间。
2、类似于这类问题,建议你以协商的形式和领导沟通,谈谈自己的困难,申请单位给予一些优惠政策,例如给点补贴,或周末提早下班等等,没必要因为这个和单位闹出矛盾。
1、劳动合同上应该注明工作地点,一旦双方达成一致确定了工作地点,那么住的远近就不在考虑范围内了,考勤是已到达和离开工作地点时间为准,对于路上的时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不会算为工作时间。
2、类似于这类问题,建议你以协商的形式和领导沟通,谈谈自己的困难,申请单位给予一些优惠政策,例如给点补贴,或周末提早下班等等,没必要因为这个和单位闹出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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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20
这方面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上下班路途时间是不能算作上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