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从开发商那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开发商还没有预售许可证(这是我后来知道的),签定的是认

您好:本人从开发商那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开发商还没有预售许可证(这是我后来知道的),签定的是认购协议,一次性付款优惠2%,我一次性付款,并且开发商口头承诺三个月后签定购房合同,但是开发商一直没有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每次都推脱条件不成熟,我现在想退房,但是开发商说暂时没钱,我已经等了将近一个月,开发商还是没钱,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怎样追回损失?

第1个回答  2010-09-24
你好!景天法务很高兴为你服务!就你提供的情况我做如下几点法律意见: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三,购房协议无效,但并不是购房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你是被欺诈,可以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主张双倍赔偿。
希望能够帮到你!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你可以直接加我!祝:工作顺利!
第2个回答  2010-09-20
如果现在还是没有预售证,可以要求退款,不然上诉。没有预售证是不允许销售的。你能胜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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