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在公司上班后,直到2007年左右(具体时间忘记了)签了3年合同,今年4月公司以我违反公司规定为由,把我开除,并罚款2000,可是公司并没有这方面的明文规定,以前经常出现像我这种情况,公司只是罚款50或100的,现在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我经济补偿以及节假日的加班费,可是合同在公司手里,我很难拿到,我担心公司会篡改合同签订时间,或者是另加上一些把我开除的规定,请问有什么办法能防止公司篡改合同,或者是我能拿到合同的复印件和考勤表?
一般情况下,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三份,一份给员工,一份公司自留,一份会到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你可以到相关部门查询一下,,或者找律师调取证据。或者是在仲裁时要求仲裁庭调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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