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的房产证注册公司不经过房东同意犯法吗?

如题所述

用房东的房产证注册公司,未经过房东的同意,只能是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不属于刑事犯罪行为。
一、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用于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屋,可以是自有房屋,也可以借用或租赁房屋使用。
三、租户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会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如果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使用用途是用于公司办公使用,就是已经取得了房东的同意。
四、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使用用途为公司办公,或者与约定的使用用途不符,则属于租户的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支付赔偿金或者以其他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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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未经房东同意,用其房产证注册公司,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属于侵权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依法赔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害,损害赔偿是最主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法律分析
本法是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侵权损害赔偿,是指加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侵害,依法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害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是最主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损害赔偿遵循以下原则: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对全部损失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全部赔偿原则应受损益相抵、过失相抵规则等的限制。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销,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应由损害额内扣除所受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财产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的赔偿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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