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金能否扣除个人所得税?

如题所述

大额医保费用是否要缴个人所得税?


最近,深空网在后台收到了粉丝的提问,称每年年底所扣缴的大额医保费用,不清楚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此,深空网今天就跟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问:每年年底扣缴的大额医保款是否免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参照《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居民医保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
根据上述规定,大额医疗保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国家没有新规定之前,应在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所属地区有明确规定的,可以按规定执行。如《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医疗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津地税所〔2002〕23号)第9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按照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1〕80号)中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际缴付的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大额医疗费救助,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大病医疗保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因此,大病医疗保险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大病医疗保险如果按其性质属于补充医疗保险范围的(例如2015年度深圳市实行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且属于为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的规定,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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