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医保局电话号码

如题所述

0660-8831066。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2016 年修订)的通知》(汕府〔2016 〕5 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23号)等文件。
拓展资料:
医保参保缴费方式
(一)除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的特殊人群外,所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上、自助办税终端、税务部门前台等缴费方式进行缴费(缴费指南另行发布)。
缴费期开始后,连续参保人员基础信息需变更的,应在缴费前及时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新参保人员应到所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核定后再进行缴费。
(二)在校学生参保。全市在校学生原则上在就读地参保,各级教育部门应牵头组织各类学校做好政策宣传、跟踪核实、台账管理等工作。全日制大学、中职技校的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集中办理参保手续,由学校负责组织做好在校学生宣传发动、参保续保、办理缴费手续等工作。
(三)特殊人群参保。按照《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20〕 167号)和市医保局等9部门《关于做好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汕医保〔2019〕 45号)文件规定执行,做到不重一人、不漏一人,确保应保尽保。
(四)港澳台居民参保。在我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各项业务流程与我市居民一致,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同等标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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