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大病无忧包括哪些病

嘉兴大病无忧包括哪些病

嘉兴大病无忧可以保障14种恶性肿瘤和3种罕见病,包括肺癌、乳腺癌、卵巢癌、淋巴瘤、甲状腺癌、白血病、胃癌、黑色素瘤、多发性骨髓瘤、食管癌、头颈癌、鼻咽癌、前列腺癌、肝癌;以及亨特综合征、脊髓性肌萎缩症(SMA)和多发性神经病(ATTR-PN)。
拓展资料
作为定制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嘉兴大病无忧”具有“政府指导更放心、医保个账轻松缴、老少同价保障好、有病没病都能保、一人可为全家保、直接理赔不用跑”等特点。
1.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障: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其他各类补助后的剩余自负费用,按50%报销比例支付,年度累计支付金额以80万元为限。
2.自费费用保障: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以下三项医疗费用,纳入自费费用保障支付范围:
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规范转诊到嘉兴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费用,先由个人承担转外自费部分。
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超支付限额或超限制使用条件的指定材料自费费用。嘉兴市外就医的按50%计入支付范围。
经慢性病门诊待遇备案的被保险人在定点医药机构慢性病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指定自费药品费用。嘉兴市外就医的按50%计入支付范围。
上述三项纳入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按60%报销比例支付,年度累计支付金额以60万元为限。
3.特定药品费用保障:
二十二种高额药品费用保障。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符合“嘉兴大病无忧”高额药品适应症的,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专科主任医生提出申请,经指定机构审核同意后,在指定药店购买相应药品。
三种罕见病专项药品费用保障。
(1)脊髓性肌萎缩症(简称SMA)其专属特效药:诺西那生钠(渤健);
(2)亨特综合征(黏多糖贮积症Ⅱ型)专属特效药:艾度硫酸酯酶-β(北海康成);
(3)转甲状腺素蛋白淀粉样变性多发性神经病(ATTR-PN)特效药:氯苯唑酸葡胺(辉瑞)。罕见病专项药品费用年度累计纳入支付范围以10万元为限。
上述两项纳入支付范围的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按60%报销比例支付,年度累计支付金额以60万元为限。药品中涉及慈善援助的,应当按照慈善机构援助方案执行,由慈善机构援助的药品费用不纳入本产品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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