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夫妻双方共有,妻子已故,怎么把房产证改成儿子名字

如题,房产证是写的是夫妻(我爸妈)双方的名字,妻子已故10多年,当时没有及时办理继承,后来我爸又娶了个妻子,但房产证的名字还是原来我爸妈的名字,现在要怎样才能把房产证名字改成我的名字,我去房管所问过,说要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我到公证处咨询得的结果说我现在的情况很麻烦(母亲去世的时候没有及时办理继承给我,去世的时候比外公外婆先去世,按继承法说是继承给我外公外婆,几年前外公外婆也去世了,又继承给我舅舅跟姨妈。我有1个舅舅2个姨妈,两个姨妈也已去世。我自己是兄妹三个,都健在。父亲也健在。)现在的房子归属权是不是我爸占一半,我兄妹三人和我舅舅占一半?说的有点复杂,不知道大家看懂没有。公证处的说法是要我回我母亲娘家那边村委开我外公外婆的死亡证明,我两个姨妈的死亡证明,我妈的死亡证明,这几个证明开好后要我父亲,我舅舅跟我们兄妹三人到场,他们都同意放弃才能继承给我。才能把房子证改成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问题是舅舅跟我们家的关系很僵硬。不一定会同意。想问问大家除了继承还有什么方法能把房产证改成我的名字。感谢各位。求解答。

需要死者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不管登记人是夫妻谁名字,都是婚后共有。
婚后取得住房。
属于死者那一半需要办理继承,死者配偶,住房就属于死者配偶和继承人两位共有,子女。
一起签字做公证,一人一半权益,三方在无遗嘱前提。
办理你儿子继承人继承,由备选的继承人和死者配偶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爹妈。
取得公证书,有放弃的签署放弃继承协议不会自动继承。
当然也可以那位继承人就是死者配偶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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