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房产居间协议问题

我近期买房,在1月底看中一套,和一房产中介签订了居间协议,交了1万意向金. 中介说将意向金给了卖家,但是一直没有签房屋购房合同,(居间协议上是规定在卖家确认和3天内签订购房合同),后在二月底我不想买此套房子,中介说除了交了的意向金我拿不回来之外,还要向我追要1%的中介费(居间协议上写如果买房原因不成交,要付2%的中介费用),并已递交法院,
请问我如何维护我的权益,我的意向金还可以索回么?中介费用应该多少合适? 在向法院陈诉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多谢了!

第一,据我了解,所谓的意向金都是可以退的,关键在于你雇的这个中介是不是个奸人,第二,如果你所说的这个居间协议上面有具体规定你作为买方主动违约的义务,且过错不在卖方,你需要支付协议上的赔偿条款规定的费用给第三方中介,(因为你签字了的),第三,中介才不会递交给法院呢,他还嫌麻烦,即使他真的把你给告了,你最后还是能拿到意向金的,正好让他去找卖方要去。第四,中介费用一般就是给1点到2点之间吧(具体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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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15
你已经违约了!请付钱吧!
第2个回答  2010-03-16
问题表述不够严谨~

确定是意向金吗?结果完全不一样的!“中介说将意向金给了卖家,”?意向金怎么会给卖家呢,意向金是买方表达诚意,有意向买心仪房产,交给居间方的协议诚意金!合同会约定相关事项,比如未谈妥的房价,房屋附加物件或者争取优先购买等...

你好好看看,你和居间方签署的协议,是约定三天内签合同,如果未达到,协议终止,居间方退回“意向金”?有无相关条款。

如果,协议有以上相关约束,那么,居间方就没有权利扣除你的1万块,更没有资格向你追加中介服务费~

建议:如果你能证明,你和居间方之间签署的协议,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居间方扣除您的钱不给,肯定是违法的!如果确实是你违约(抛开合同签的何不合理),居间方的确有权利按照签署的协议,要求支付服务费!(北京的中介佣金是不超过全额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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