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关于清朝后期的历史,是历史课本上的,谁能帮忙回忆一下

说是清朝后期为了维护统治,勉强答应民主议会,但是比如要是开一个会,有15个人,有8个人是皇宫国戚,等于说权利还是掌握在他们家族手里,这段历史的内容具体的来说是怎么回事来着,有人能帮忙解释说明一下吗

皇族内阁 皇族内阁又称“亲贵内阁”。
1911年(宣统三年)5月8日清政府在立宪派国会请愿运动的压力下,颁布《新订内阁官制》,实行所谓“责任内阁制”。下令裁撤旧设内阁及军机处,成立由十三名国务大臣组成的新内阁,以庆亲王奕劻为总理大臣,那桐、徐世昌为协理大臣,下设外务部、学部、民政部、度支部、陆军部、海军部、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理藩部十部,以梁敦彦、善耆、载泽、唐景崇、荫昌、载询、绍昌、博伦、盛宣怀、寿卷分任各部大臣。十三人中,满洲贵族九人,汉族官僚仅四人,而满洲贵族中皇族又占七人。这是一个以皇族为中心组成的内阁,人们称之为“皇族内阁”或“亲贵内阁”。它的成立表明清政府根本无意实行君主立宪,只是借“立宪”之名集权皇族,抵制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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