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十号入职18号提离职27自动离职现在向法院起诉问我讨要这十八天的工资?

如题所述

您好,对方自离的话您这边可以要求对方补齐手续,然后的话正常核算相应的工资,没有必要闹上法庭,和解比较好,毕竟和气生财嘛,开公司的话求和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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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28
追索工资是劳动者应有的权利,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
第2个回答  2020-09-28
我觉得这十八天工资要给人家,按照劳动法入职是要签合同的,如果员工要说是因为你没给他签合同或者别的原因造成的离职,法院要判你双倍工资的补偿,再对你进行违法处罚,你一点办法都没有,虽然是小事但闹到法院就说不清楚了,可以大可小。
第3个回答  2020-09-28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作满十三天单位就要付给你工资,去劳动局申诉,
第4个回答  2020-09-28
虽说可能在试用期中,要看劳动合同是如何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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