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如题所述

一要理解法治思维的概念。法治思维的形成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十八大报告更进一步,不仅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笔者理解,法治思维是执法人员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以法为据、以法为绳,去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考模式,它是对法制思维的拓展与延伸,包含了民主、公平正义、权利保护等更加丰富的内容。

二要努力克服人治思维。与法治思维相对应的是人治思维,人治是以道德制度去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产生社会秩序,具有强烈的主观随意性;而法治则具有客观上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反对人治思维,就是要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事实也一再证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根本,偏离法治轨道的维稳,只能越维越不稳,法治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

三要养成合理的法治思维。首先要从思想上认识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对于中国的重要性。要在处理问题的时候有一种法律规则的意识,坚持法律至上,坚持法律规则的运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等法治精神和原则。其次在日常行动中遵法守纪,转变“官本位”思想,杜绝“特权”思想,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才能养成法治思维,做到用“法治方式”来治国理政。法治思维是深化改革的基本要求,是推动发展的内在动力,是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的最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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