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房过户给了大儿子,因儿子不孝想要回房子

我奶奶把以前的拆迁得来的两居过户给了大儿子,我爸是老3中间有个姑姑。大儿子对奶奶不好,老人想把房子要回来可以吗

要不回来了,都已经过户了,况且没有过户的情况下,大儿子也有继承权的。你奶奶本身把回迁房产给大儿子的做法就是重男轻女。按国家法律,回迁房子,大儿子、你姑姑、你父亲各有三分之一。大儿子接收这套房子就应当承担更多的赡养义务。大儿子不同意,可以诉诸法律。
说白了这事100%怪你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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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0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大儿子,应认定为赠予。
  如果因为儿子不孝,想要回房子,一般是不允许的。除非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
  如果是遗赠扶养协议,则大儿子的行为违法,老人完全有权要回自己的房子。
  协商不成,到法院诉讼解决。
  当然了,如果大儿子不孝敬老人,承担赡养义务的,老人即使不赠予其房产,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大儿子承担赡养义务。
第2个回答  2010-03-27
你奶奶讲房产过户给她的大儿子,如果房产产权人是你奶奶的话,则视为赠予行为。 法律规定赠予是可以撤销的,不过要在赠予的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才拥有撤销的权利,而且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才能行使撤销权: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的近亲属的权利的,赠予人出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撤销对受赠人的赠予。
2、有些赠予是基于抚养义务之上的,如果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予人的抚养义务,不论这种义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赠予人的都可以以此撤销赠予。当然,如果受赠人是出于一些无法避免的因素而无力承担起对赠予人的抚养义务,则不构成撤销事由。
3、有些赠予合同是附条件的,如果受赠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则赠予人也有权撤销对受赠人的赠予。
4、此外还有一点需要补充,赠予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也是有理由基于以上的几种情况撤销赠予的,但是要在一定的期限内,一般赠予人撤销赠予的期限是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的一年内,而他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则要在6个月之内就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就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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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03-27
房产既然已经过户到大儿子名下,即是他是这房子的合法产权人,他可以自由处置该房产。

换句话说这房子与你奶奶或你们都无关了,不存在将房产要回来的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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