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县市长和议长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台湾的县市长和议长是两个不同的职位,它们在权力、职责和责任上有所不同。
1. 县市长:县市长是台湾地区地方政府的最高行政首长,负责掌管地方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县市长的权力来源于台湾地区“宪法”,他们可以制定和实施地方政策,管理地方财政,推动经济发展,以及提供公共服务和福利。县市长的职责是向台湾地区行政机构报告工作,并负责执行政府的政策和计划。
2. 议长:议长是台湾地区地方议会的负责人,负责主持和管理议会的日常事务。议长的职责包括决定议会的议程和议题,主持会议,以及监督和指导议员的工作。议长还可以参与制定和修改地方政策,以及向台湾地区行政机构提出建议和意见。
总的来说,县市长和议长在职责和责任上有所不同。县市长负责掌管地方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而议长则负责主持和管理议会的日常事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20
一个是行政首长,执行政务,一个是民意机关的头,管预算审核批准,行政首长得依照核准的预算执行,还有地方自治法规通过。如果行政首长和议会不合,议长可以冻结地方预算,强制行政机关以议会决议执行预算的运用。等于行政首长不听话,就没钱可以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