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皇帝选妃“吃醋”引发一大奇案

如题所述

明朝末年,万历皇帝朱翊钧(庙号神宗,1563—1620)是一个酒、色、财、气俱全的皇帝,他十岁(1573)登基,在位48年(1573—1620),死年58岁。由于他很腐败,贪残,昏庸(1589—1620.7卅一年不上朝),以致成为明朝亡国的主要原因。他死后24年——1644年,明朝就亡国了。他的陵墓就是现在中外闻名的北京昌平县十三陵中的定陵地下宫殿。

他十六岁(1578)结婚,王皇后却不幸终身没有生男孩。但太后年高,望孙心切,便于万历九年八月(万历时年19岁,1581),由文书官传达太后旨意:“命专选淑女,以备侍御”①此事于万历十年(1582)三月办成,这时万历才二十岁,他一下就册选了九个妙龄妃嫔②。

万历在百名候选人中首先是看中了一个具有天姿国色,绝代佳人的美女,但她却落选了。因为他母亲慈圣太后当场看了。认为——不中意,说那个女子长得没有福相,因此落选。

由于万历一向惧怕母后,所以他当时表面上不敢提出异意,但内心里却对那位意中人念念不忘,于是当时就暗中指使太监记下了该美女的姓名、住址,打算留待不久的将来再次选定。

哪知道,此事很快地竟发生了变化。原来,当时经办选妃的一名任礼部(明代六部之一.掌管全国礼仪……)郎中的官员,名叫——钱若赓(约1542—约1624),字德咸,浙江鄞县人(今宁波市)③,进士出身,时年三十七岁(?),官职正五品,家中有妻、妾、女儿,无子;他一时色迷心窍竟将万历看中的那位暂时落选的美女“纳之为妾”④。

事后不久,万历帝派亲信特务太监打听到了那位美女已是“名花有主”。于是,万历由失望、嫉妒、懊丧、醋性大发而转为对钱恨之入骨⑤。

首先,万历把“钱若赓”名字贴在寝宫的屏风上以示不忘,这只有他的少数心腹太监才知道其中的隐情。

其次,因为钱是礼部官员,一时还找不到什么陷害他的借口,于是命令吏部(明代六部之首,掌管全国官员任用,选拔等)把钱调往江西省临江府任知府(正四品),以便以后有机会将把他置之于死地而后快。

不久,竟然机会来了!原来钱在临江府审问一些罪犯时,有些用刑过当。于是,万历抓到了这一把柄,便于“选妃”的第二年(即万历十一年,1583),要心腹太监通过吏部将当时任江西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右布政使(掌管一省之政,从二品,相当于副厅长。)马文炜(1533—1603山东安丘人,今属于潍坊市,由于他在江西巡抚任上名声不好,所以约于万历十七年——1589.5,自动退职回家。)调来京城朝拜万历;接着,万历又通过一个以前早在湖北省因工作之便已经相当熟识马文炜的太监向马谈及万历帝想要通过马将钱置之于死地的隐情原委。紧接着,万历将马升官为——左布政使(正二品,相当于厅长)。没有多久。万历再把马升官为——江西巡抚(相当于省长)⑥,成为江西省最高级别的地方军政长官,这事实上马文炜已被万历帝所收买⑦。

又紧接着,马回到江西任上后,便立刻遵照万历的旨意于万历十二年(1584)十二月十九日将钱逮捕,关押于南昌狱中,并上报刑部:“勘(kan看——审查上报)上知府钱若赓罪状……”。

随着,万历下旨:“钱若赓用刑残酷,……着彼处决了”。万历下旨:要马于南昌刑场将钱立即砍头处死⑧。于是,万历“名正言顺”地要立即将钱斩首。

但当时江西巡按(官名,即监察御史,他考核吏治,申录罪囚,吊刷案卷,直言政事得失,其品级虽低,但代皇帝巡视,权职颇重。)朱鸿谟(?—1598,山东青州——今益都人,后任应天(南京)、苏州十府巡抚,有政声)却是一位清廉正直的监察御史,他虽是个七品芝麻官,但可以“大事裁奏,小事立断”⑨。于是他上奏万历说:臣经过“审录罪囚,吊刷案卷”(“审查罪犯.察看档案”),得知钱若赓一案中的“监故犯人(仍在关押和已死亡的犯人当中)并无无罪平民”。不同意万历将钱处死 10 。

按照当时明代法律,即使钱是犯了“酷吏(残酷的官吏)罪”,也只能处以“免职为民”(开除官职,当老百姓),最大的罪仅是“充军”(明代刑法制度:罪犯被发往1.2.3.4千里路之外的远地强迫终身服兵役。)也没得死罪。

又加上当时内阁首辅大学士(相当于宰相)申时行(1535—1614,正二品,长洲(今苏州)人、政务宽大,世称长者;缺点是常常遵照皇帝的旨意办事。)也心知钱是冤枉的,但又不能揭穿和指明万历圣旨内容的错误和虚伪;于是上了一本内容婉转、含蓄,长达700多字的奏疏(封建时代臣下向皇帝陈述事情),说万历杀钱:“举朝之臣,皆谓不可”。(朝廷上所有的大臣皆说:“钱没有犯死罪,不应当杀!”)申时行又只好将就地说:“钱是犯了‘故禁平人法”’(说:“钱是无缘无故地关押了一些没有犯法的老百姓”),应“秋后处决”(古代规定:一般死刑犯要在秋天过完了才能问斩),非犯“决不待时之罪。(没有犯“立即斩首的重罪”。) 11 。原来申时行是采取了通过“缓刑”的办法来救钱的性命。

由于万历在群臣的舆论压力下,不得不在申的奏章中自圆其说地批示道:“前抚(巡抚)、按(事实上“巡按”并未参奏)参奏钱若赓因细故逞刑(因小事而动用了重刑),杖毙平民多命(打死了很多的平民百姓),定拟极刑(所以一定要处以死刑),决不待时(而且要立即执行),还未尽其辜(gu姑,万历说:“虽然杀了钱,还不能抵偿他的罪恶”)。“览(看了)卿等(你们)所奏,着彼处牢固监候(要狱卒牢牢地把他关押好,不要让他越狱逃跑了),待秋后处决”(一定要到秋天完了时执行死刑——斩首)。 12

这样一来,钱的性命总算是暂时地保全下来了,以后每年临到“秋决”前,申时行等便和法司(“大理寺”的别称,大致相当于最高法院)商议:“连年请缓”(连年缓刑)。

而万历自十二年(1584年)3月起已开始爱上了倾国倾城、闭月羞花、才貌双全的郑贵妃(1569—1630,顺天大兴人,今属北京),而他和这位少女的热恋竟终生不渝,两年前“选妃”时落选的那位美女不久就被忘得干干净净,所以万历也就不再追查钱的死活了。

但是钱在江西南昌狱中却度过了长年累月,黑夜漫漫,度日如年,生不如死的三十八年的牢狱生活。

虽然万历四十八年七月,(1620)万历帝已死,但当时竟没有一个大臣敢于违背万历生前下的对钱“秋后处决”的圣旨而释放钱。

意外地是:(钱入狱后,妻死、二妾改嫁)钱在入狱的前一年,妻,妾接连所生的三子皆已先后逐渐地长大成人——长子益忠,次子靖忠,三子敬忠(字玉尘) 13 。而且,他值得庆幸地是:长子,次子就长期地住在南昌,每天向狱中送饭、送药、送衣,照料钱若赓的生活;而三子敬忠就刻苦攻读,竟于万历四十七年(1619)考中了进士,于是社会地位有了提高(天启年间,他竟先后当上了刑部主事和宁国知府——宁国今属安徽省)。

万历死后,他的儿子朱常洛继位,即泰昌帝,但只当了四十天(又说是29天)的皇帝就病死了。接着是万历的孙子朱由校(1605—1627)继位,是谓熹(xi西)宗(1620-1627在位7年),年号天启。

于是,钱敬忠连上三次奏章救父;在疏中详述牢狱生活和家庭惨状,他甚至穿着赭(音者)色(红褐色)的囚衣、跪在北京皇宫前恳求天启帝开恩,疏中说:“我愿代父伏法(代替父亲接受死刑),其中内容很是凄惨、悲泣!加上有少数大臣在熹宗面前为他们父子说情。

因而,明熹宗于天启元年(1621)五月十一日下旨:“释原任临江知府钱若赓于狱,以子敬忠吁请(yu玉,呼喊吁求),从刑部引‘恩诏’例也” 14 。“恩诏”内容是:“明年为天启元年,大赦天下。罪无大小,咸(皆)赦之” 15

于是,钱若赓终于出狱(竟在出狱三年后病死),但他在出狱前的七、八年已患中风、瘫痪、痴呆了。

钱若赓一生坐牢长达三十八年(1584—1621),大概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坐牢时间最长的一个人吧!

这也说明封建皇帝——万历为了“贪色、吃醋”,竟同他的几个臣下极尽勾结、陷害之能事,是极其残酷和下流无耻的!

以上事实说明,这确实是明朝末年的一大奇案!但它是否也算是一大冤案呢?那就由读者自行定夺了!

2016 年8月初,写于南京图书馆一一国学馆。请对此文批评、指正。请尊重《著作权法》,违者必究!

(作者简介:徐芬诲,男,安徽含山人,1933年生,195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历史系,巢湖市第二中学高级教师,1990年退休。)

注释:

1 、《明实录》五三册.《明神宗实录》卷115第2178页,2180页。

2 、《明实录》五四册.《明神宗实录》卷122第2276页。

3 、《续修四库全书》第1682册,全祖望:《续耆旧》卷一第501页。

4 、文秉:《定陵注略》卷七,第21页,第465页。

5 、丁易:《明代特务政治》第367页。

6 、《献征录》第三册,第2772页,于慎行:《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定宇马公文炜墓志铭》。

7 、《明实录》五四册,《明神宗实录》卷146第2727页。

8 、《明实录》五四册。《明神宗实录》卷一五六,第2887页。文秉:《定陵注略》卷七第21页,第22页。《万历邸抄》第一册第275页。

9 、《四库全书》458-1054,沈佳:《名儒言行录续编》卷三《朱鸿谟》。

10 、《续修四库全书》1429册,全祖望:《鲒崎亭集》卷六,第三页《明直隶宁国知府钱公神道表》。

11 、《续修四库全书》第362册第276页,《国榷》十二月辛酉。

12 、《明抄本万历起居注》第四册,第233页。《明实录》五四册,《明神宗实录》卷一五六,第2887页、2889页。

13 、雍正《宁波府志》卷二十四,第1988页。

14 、《明实录》六六册,《明 熹 宗实录》卷十第0516页。

15 、《明实录》六六册《明熹宗实录》卷一第0021页。

16 、本文还参考和采用了《风雪定陵》中的少量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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