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飞机洗手间穿内衣自拍发朋友圈被开除,法院:航空公司没错,你赞同吗?

如题所述

空姐飞机洗手间穿内衣自拍发朋友圈被开除

公司的行为有问题吗?郭某是南方航空的一名女乘务长。2019年10月19日,由于航班延迟起飞,她就在飞机洗手间内换了内衣,并自拍照片后发到了朋友圈,内容是她穿新内衣的感受。不过,在10分钟后,郭某感觉如此行为并不合适,就撤回了这条动态,但她还是因此被人举报了。南航遂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合同。郭某不服,遂将公司起诉到了法院。

小编看法

本案属于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对此,《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就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在庭审中,被告就郭某严重违反南航的规章制度一事做出了如下说明:郭某拍照并发朋友圈一事发生在起飞前的准备阶段。

虽然出现了航班延误的意外情况,但此时仍属于工作时间;郭某在备飞期间未执行起飞安全准备的工作任务,反而在洗手间换内衣、发朋友圈,导致大量时间被浪费,这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郭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形象,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就被告的这些抗辩理由来看,郭某的确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干了和本职工作不相干的事。这的确属于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不过,《劳动法》的规定是只有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时,公司才可以单方面将劳动者开除。那么,郭某的行为是否可以评价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对这个问题,目前的劳动法律并没有具体解释,而是交给审理该类案件的各级法院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合理的裁量。

法院:航空公司没错

对此,一审法院认为,郭某所为并不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形。被告开除郭某,已经侵犯了郭某的劳动者权益。对此,被告提起了上诉。而二审法院则认为,郭某作为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的乘务长,理应具备完整的工作意识。虽说只穿内衣发朋友圈是无心之举,但以她的身份来说,该行为足以给被告的形象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最终,二审法院改判了该案,郭某的诉求被依法驳回。从合法性上讲,这个结果是法院行使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作出的,因此它就是合法的终审判决。即便它会带来争议,也不会影响案件的生效和执行。此外对郭某来讲,由于她的败诉证明了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所以她不能因此向公司索要违法开除的赔偿金。


总而言之,对于该结果,郭某也只能接受了。当然,如果她有证据证明二审的裁判存在错误,也可以向法院申诉,启动再审程序。那么各位读者,对此案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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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5-08
赞同。法院这种都是和平合理的,并且也是合法的。作为一个公司里面的职员,真的没有必要这样做,特别不好。影响也不好。
第2个回答  2022-05-08
我是不赞同的,我认为这个是航空公司管理不到位,没有对人员进行相应的管控,而且她的这种行为会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不利于传播正能量。
第3个回答  2022-05-08
我认为他们这么做是没有错的,空姐在飞机上的时候就属于工作时间,而在工作时间发布一些没有用的,还带有一些性暗示的照片,就应该受到严厉处罚,严厉制止这种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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