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下对应收股利为什么贷记投资收益而不是长期股权投资?谢谢!

同样,权益法下对应收股利为什么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而不是投资收益?谢谢!

成本法下,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维持取得时的账面成本,所以当收到股利的时候,不能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成本,而应将收到的股利作为是投资所得,计入投资收益;而没有股利收入的时候,则不做账务处理。
权益法下,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变动和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相关,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的时候,作为投资方视为对投资成本的回收,故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而不作为投资的收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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