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14
算不上了,虽然两者都具有审判职能,但已经有了本质的区别。
以清代的“三法司”为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个部门虽各自负担着一定司法职能,有点分权制衡的样子,然却都是中央一级部门,主要负责京师案子,死刑案子,地方上的司法则完全依附于行政,也就是由县太爷们全权决定。
现在的公检法则是形成了由基层到中央的一套比较独立的体制,统一解决各种法律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以清代的“三法司”为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个部门虽各自负担着一定司法职能,有点分权制衡的样子,然却都是中央一级部门,主要负责京师案子,死刑案子,地方上的司法则完全依附于行政,也就是由县太爷们全权决定。
现在的公检法则是形成了由基层到中央的一套比较独立的体制,统一解决各种法律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