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如何看待这里边的公平与不公平,从管理的方面来看???

情景模拟

【情景1】:

小母鸡在谷场上扒着,直到扒出几粒麦子,她叫来邻居,说:“假如我们种下这些麦子,我们就有面包吃了。谁来帮我种下它们?”
牛说:我不种。
鸭说:我不种。
猪说:我不种。
鹅说:我也不种。
“那我种吧。”这只小母鸡自己种下了麦子。

【情景2】:

眼看麦子长成了,小母鸡又问:“谁来帮我收麦子?”
鸭说:我不收。
猪说:这不是我们应该做的事。
牛说:那会有损我的资历。
鹅说:不做虽然饿一点,但也不至于饿死。
“那我自己做。”小母鸡自己动手收麦子。

【情景3】

终于到了烤面包的时候,“谁帮我烤面包?”小母鸡问。
牛说:那得给我加班工资。
鸭说:那我还能享受最低生活补偿吗?
鹅说:如果让我一个人帮忙,那太不公平。
猪说:我太忙,没时间。
“我仍要做。”小母鸡说。

【情景4】

小母鸡做好五根面包并拿给她的邻居看,邻居们都要求分享劳动成果,他们说小母鸡之所以种出麦子,是因为地里找出了种子,这应该归大家所有,再说,土地也是大家的。但小母鸡说:“不,我不能给你们,这是我自己种的。”
牛叫道:损公肥私!
鸭说:简直象资本家一样。
鹅说:我要求平等。
猪只管嘀嘀咕咕,其他人忙着上告、要求为此讨个说法。

【情景5】

村长到了,对小母鸡:你这样做很不公平,你不应太贪婪。小母鸡说:怎么不公平?这是我劳动所得。村长说:“确切地说,那只是理想的自由竞争制度。我们大家是一个团队,为了体现团队精神,在谷场的每个成员都应该有他该得的一份,在目前现实制度下,必须共同分享劳动成果。”
从此以后他们都过着和平的生活,但小母鸡再也不烤面包了。

请问大家里边说明管理中的什么问题,说明的细一点,,拜托了!!!答的好的还可以再加分,

这则案例的主要内容是:一只小母鸡在谷场里找到了几粒麦子,邀请其他的动物(牛、鸭、猪、鹅)一起播种收成,但都被拒绝。最后,是小母鸡独自把这些麦子播种收成并且做成了面包。小母鸡想独自享受面包的时候,其他动物都要求共享成果,其理由是种子是在公共的谷场找的,土地也是大家共有的。最后村长认为,由于资源不属于小母鸡,所以资源产权的所有享有者,无论劳动者和不劳动者必须共同分享劳动成果。

由此可以从中发现几个管理中的问题:

一、产权不曾明确下的利益分享
由于早期,咱们国家不允许有资本主义。所以先辈们创业的时候,往往只能挂靠在村里或者街道办事处。所以,这些街道办的企业,有的也许是实实在在的街道办的企业,有的则仅仅是挂靠而已。这些创业者们,就是相当于案例中的小母鸡了,没有能力独立提供资源,但是独立付出了劳动。
在那个年代,没有市场经济,所以也就不曾有多大的纠纷。等到改革开放了,一些街道办企业成长成了摇钱树了。于是产权问题就凸现出来了,但由于街道办是政权机构,有权决定了企业产权的归属,自然不必说了,现今的集体企业,几个老板还是旧时的创业者?此种情况下,小母鸡虽然付出了劳动,但由于资源不属于自己,所以成果的分配权在于代表了集体的村长。这个村长相对比较公平了,所以小母鸡还能共同分享劳动成果。
这种情况下,大家都觉得不公平,觉得小母鸡应该能够独享劳动成果。
二、委托代理经营的利益分享
现代的企业,除了小企业之外,基本上已经属于委托代理方式经营的了。股东是老板但是不必参与企业的经营了,实际经营的是职业经理人。所以,对于这些委托代理经营方式的企业,股东是不曾真正付出多少劳动了(最多也就是做个监工)。但对于职业经理人而言,所有的资源都来自于股东的投资。这里,职业经理人就是那只辛劳的小母鸡了,股东就是那个掌握分配权的村长。所以,经营的成果,其利益分配权都由股东决定。虽然,职业经理人和股东之间是有关于利益分配的协议了。但实际上,最终利益分享的决定权还是在于村长(股东)手里。不过,比股东时代比村长时代稍微有些进步,那就是小母鸡有参与利益分享的发言权。但如果经营之前,职业经理人没有商定明确参与利益分配协议的时候,其结局跟这个小母鸡没什么两样。
这种情况下,大家都觉得公平,觉得小母鸡的劳动成果理所当然由村长决定分配。
三、关于职务发明的权属
世界上,几乎有知识产权法律的国家都会规定:职务发明的所有者归属企业。也就是说,在这个职务上,利用企业资源实施的相关的发明成果,其权属都是企业,无论这个成果是不是因本岗位的职责而产生。举例说,你的岗位是做手机开发的,那么,无论你在何时(只要还在这个公司上班,甚至包括离开这个公司若干期限内)、何地,利用了公司的资源(比如电脑、打印机等等都算)开发了一款新式手机,这个手机的成果权属于公司。而且,公司全权拥有这个手机的发明成果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理由。法律做这个规定的潜规则是:企业支付了这个人工资,相当于买断了这个人在职务技能方面的劳动能力。这个潜规则下,职务发明理所当然属于公司了。
如果往本案例上套,发明人就是这只小母鸡了。如果村长养小母鸡是为了下蛋的话,那么这只小母鸡下的蛋就属于职务发明了。无论她下了多少只鸡蛋,鸡蛋的所有权都属于村长了。至于村长会不会奖励小母鸡几个鸡蛋,跟企业会不会奖励发明人一样了。都是对方说了算。
这种情况下,企业觉得公平,发明人觉得委屈,但法律说了算。
四、办公室的薪水高低问题
原案例中提问的大致意思是:同样的条件下,做同样的工作,员工抱怨薪水不同。其实,个人以为,案例与该提问的关联不是很密切了。案例里,小母鸡是单独劳动获得了成果。而提问里,抱怨的员工是与其他员工付出了同样的劳动(至少他自认为相同),但分配到的利益不同。且不论是否有腐败,原文作者的本意估计是说他们的劳动效果不同(产出的效益不同),所以分配不应当相等的潜意思。
我则另外假设一下,经理也不知道下属付出的劳动多,谁的成果多。但经理根据平时的理解,认为谁付出了劳动更多,成绩更好,所以应该得到更多。那么,也套用本案例的话,村长就是经理了,资源都是村所有。而小母鸡最后利益分配的多少,是由村长来代表村,考察认为小母鸡劳动了多少或者是出了多少成果而决定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小母鸡参与利益分配的解决方案,取决于村长考察的结果,但未必是小母鸡真正的劳动付出情况。
这种情况下,公平与否,与经理的态度有关,同时也还跟相关当事人的感觉有关。

同样的案例,用在不同的管理实践中,大家都有不同的公平理念。没有绝对的公平。所以,利益分配中的公平,犹如亚历山大面临的高尔丁死结,我们很难也没有必要去解开,我们只要拿起手中的宝剑,就是自行制订的利益分配规则,将死结劈开。至于公不公平,亚历山大说,我有了宝剑,我说了算。而对于现实生活,亚历山大手中的宝剑,就是资源所有者事先制订的游戏规则。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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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07
不公平,在一个企业做管理很重要。
一个小组6个人其中5人很勤快有一个不怎么勤快,最后的结果是会产生6个懒人。在一个团队中好的很难影响坏的,但是发过来就很容易了。所以不要只用制度来管理,要把那些不好的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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