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汉族,如何才能加入少数民族呢?

我是汉族,又不是农民,想生两个孩子,我也能养活起,
我想加入少数民族,如何加呀。

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申请变更民族成份,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对变更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审批。

对于十个工作日内不能提出初审意见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三)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申请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批意见,并反馈给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

(四)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意见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告知申请人。审批同意的,并将审批意见、公民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抄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受理条件: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一)由被更改人(申请人)本人签署的申请书(被更改人未满18周岁的,由被更改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作为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签字一式2份)。

(二)完整填写的《四川省更改、更正民族成份申请表》一式2份。

(三)申请人(被更改人)户口簿、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人口信息查询单原件及2份复印件(以上证件及证明有其中一项即可)。

(四)民族需跟随一方家长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人口信息查询单原件及2份复印件(如此一方家长为现役军人的,除提供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以外。

还需提供《公民应征入伍审查表》第一页(注明了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家庭住址那一页)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团以上部门公章)2份。

(五)被更改人及民族需跟随一方家长的直系亲属关系相关证明材料(家长的结婚证、被更改人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如无以上材料,则需由被更改人或民族需跟随一方家长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部门出具被更改人与民族需跟随一方家长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如家长双方系再婚的,则在提交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同时,一并提交被更改人亲生父母的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注明了抚养权归属的离婚协议(需到原办理离婚的民政局所在县级行政区域档案部门复印存档件并加盖调档证明章。如属法院判决离婚和抚养权归属的则无需出具)。

再婚的结婚证;如系收养关系的,出具养父母的结婚证及收养子女的收养证;如被更改人户口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中,且户口登记簿上关系记载明确无岐义可直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可直接使用户口登记簿作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六)如属于在户口迁移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户籍登记错误需纠正更改回原族别的,请提供上述第3项材料。

以及被更改人在户口原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部门提供的能证明被更改人原民族确系需更改的民族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由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部门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2份。

(七)如属于被更改人的父母双方均与被更改人现户籍登记民族不一致,需更改为其父母其中一人所属民族的,请提供上述第(三)项材料及被更改人父母双方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人口信息查询单原件及2份复印件。

被申请人与其父母双方的直系关系证明材料(被更改人父母的结婚证、被更改人的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如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则由被更改人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部门出具被更改人与其父母双方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2份;

(八)若有随同更改人,须备随同更改人的申请、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和与更改人的关系证明(证明材料同上述第(三)(四)(五)项所述材料相同);

(九)以上所有需公安派出所或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均需明确注明所有当事人公民身份证号码,至少提供加盖公章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宗科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市民宗局在承诺期限内审核后,对符合更改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更改民族成份证明书,对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理由。



扩展资料:

扩展资料: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违规确认或者更改的公民民族成份,由公安部门按照市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出具的调查处理意见书予以更正。公民民族成份在户籍管理过程中被错报、误登的,由公安部门按照纠错程序更正其民族成份。

第十九条 未定族称公民的民族成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生育或者依法收养的子女取得中国国籍的,其民族成份应当依据中国公民的民族成份确定。

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其民族成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适当调整确认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的审批权限,并向国务院民族事务部门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简阳市人民政府-公民民族成分确认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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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一般情况下是没办法加入的,但如果配偶是少数民族,也是可以加入的。
汉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是上古时期黄帝和炎帝部落的后裔,炎黄子孙。“汉”原指天河、宇宙银河,《诗经》云:“维天有汉,监亦有光。”汉族旧称汉人是因中国的汉王朝而得名,汉朝以前称“华夏”或“诸夏”。
无论是在政治、军事、哲学、文学、史学、艺术等诸多方面,还是在自然科学领域中,汉族都创造了许多辉煌的业绩。
汉族自古对各种宗教信仰采取兼容并蓄的态度。天命崇拜和祖先崇拜是汉族宗教的主要传统观念。几千年来,提倡以仁为中心,重视伦理教育,由孔子、孟子思想体系形成的儒家学说对汉族产生着深刻的影响。
第2个回答  2009-07-03
现在的民族政策不平等。加入少数民族好,有非常多的优越政策。作为汉人没有任何的民族优越感,因为根本就没什么政策能体现出来,歧视政策到是挺多。我也希望自己是少数民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6-24
为什么要加呢?汉族不好么?汉族有5000年文明历史,多生个不就罚款么?汉族的民族气节都丢光了么?为一点小事就改民族。改民族要上下通关系,多生一个也要上下通关系。与其改民族,不如想办法给生下的小孩弄个户口。
第4个回答  2009-06-19
如果是女的可以加俺,俺正宗纯苗人,父母爷爷奶奶全是苗人,以苗语为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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