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我们公司属于某事业单位主管下的独立法人机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现在该主管单位擅自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未经法人同意,该委托是否合法??其次,会计师根据委托人单方面意见和授意下,做出了正式的审计报告,在出具报告前,未与公司法人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未听取被审计人、审计单位意见,在这种情况下,这份审计报告是否有效???是否在审计中存在违法现象??

我是审计机关的一名审计人员,按照我的理解:首先主管单位是有权利对其下属的单位进行审计的,不过一般情况下都会提前打招呼,除非主管单位需要突击审计的,应该会直接进入封锁会计室进行审计。其次单独会计师是不能独立出具审计报告的,必须由符合资质的审计机关或者会计事务所出具,并且在出具之前必须先出具征求意见稿再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意见,只有被审计单位同意签字后方可以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如果你们企业不属于一级法人单位,那由你们主管单位签字即可!
解答出于我自己的理解,仅作参考,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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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23
该委托合法,但未听取被审计人、审计单位意见不合法
第2个回答  2009-08-08
1、主管单位有权委托中介机构对下属单位进行审计,不论下属单位是否愿意接受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报告前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换意见,这只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可选工作程序,而不是法定程序。如果委托方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保密协议,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不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意见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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