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四等人制是元朝时期将全国的人口划分为四个阶级。其中汉人被排位在末尾,元朝时期征服南宋将汉人纳入国家管理之下,这是对阶级权利义务划分上的一次大洗牌。
一、四等人制的建立
公元1271年,忽必烈将大蒙古国改名为“大元”,至此元朝正式登上历史舞台。元朝的治国理论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借鉴的蒙古族的管理方式,早期的治理是通过掠夺后随意分配为主,后期因为想像其他王朝一样合法统治这片土地,故停止了原先的野蛮做法。元朝在对国家中各阶层的划分进行了四等分制度,通过严格的阶层划分将不同人种的权利、义务也做了详细的规定。
二、四等人排名
元朝在对不同阶层的人种进行了划分,其中排名在首位的自然是蒙古族,其作为领导者是蒙古帝国的发展重要力量组成。排名第二位的是色目人,色目人当年主动臣服于蒙古帝国,并在蒙古帝国开拓疆土中提供了极大的帮助,所以地位较高。第三位的是畏兀人,畏兀人在十三世纪左右加入大蒙古国并将其从中原学习的文化倾囊相授给蒙古人,因此获得了蒙古人的信任。排在最后的就是汉人,汉人的地位最低下因为他们是元朝将南宋打下后的俘虏人群,南宋灭亡后,这群人的地位自然也是最低的 。
三、汉人最后的原因
从上文中的四等人排名来看,汉族之所以排名最后一方面是因为其是俘虏来的百姓,这其中的汉族也是指当时淮河以北的契丹、女真、汉族的百姓,由于这些不同民族的成员在整个汉文化中是有着共同体的,所以不管他们是游牧民还是汉族人都会被视为汉人。二人在元朝的权利和义务方面都遭受着极大的不公平待遇,蒙古族和色目人垄断了朝廷上的权威位置,而汉人则永远无法进入上等阶层,他们仅在地方上被视为领袖。不论如何,受影响的只是社会上层人士,落后就要挨打这是硬道理。
王亲贵族至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