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初三年诏令是由谁颁布的

如题所述

黄初三年诏令是由唐高宗李治颁布的。

李治(雉奴,628年7月21日-683年12月27日),字为善,出生于长安(今西安),李世民第九子,其母为文德顺圣皇后长孙氏,是嫡三子,唐朝第三位皇帝唐高宗。

649年,李治即位于长安太极殿;在位期间先后灭西突厥、灭百济、灭高句丽。同时宠幸武则天,在其末年时,重病缠身,遂使武则天逐渐掌握政权。683年驾崩,年五十五岁,葬于乾陵,庙号高宗,谥号天皇大帝。天宝年间增谥为天皇大圣皇帝,后再增谥为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

唐高宗政治贡献:

缓和矛盾:

唐太宗末年的辽东战役使“贞观之治”出现危机,李治登基后的永徽四年(653年),江浙一带就爆发了陈硕真领导的农民起义,阶级矛盾再次尖锐。李治及正式登基即下令:“罢辽东之役及诸土木之功”,登基之初,就把唐太宗时的三日一朝改为一日一朝,勤勉执政。

人事方面:

即位之后,重用太宗旧臣李勣、长孙无忌、褚遂良。君臣上下萧规曹随,照太宗时法令执行,颇有贞观之治之遗风。永徽二年(651年)九月,下令所占百姓田宅还给百姓。李治有知人之明,他身边诸多贤臣如:辛茂将、卢承庆、许圉师、杜正伦、薛元超、韦思谦、戴至、张文瓘、魏元忠等人大多是自己亲自提拔,其中韦思谦曾受褚遂良打击,杜正伦被唐太宗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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