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笔疾书地将老师讲的重点划出来 这句话对吗?如果不对,怎么改

如题所述

个人理解:
首先要知道词语的意思和词语的用词环境。
奋笔疾书的百度结果是:奋笔:提起笔来。指精神昂扬地挥笔快速书写。由此基本可以理解为书写时的心情和速度。主义为书写。
所以,你提供的这个例句是不对的,存在用词错误的语病。
有两个修改方向
1、保留奋笔疾书这一关键词,把画重点改为记录重点。
2、保留划重点这一关键词,把奋笔疾书替换成跟划线的速度有有关是恰当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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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20
奋笔疾书的意思是发奋努力的写文章或者写书。你这句话是想说听了老师讲课的重点后很快的画出来,表达快的意思。所以奋笔疾书这个词用得不正确,而且这句话缺少主语“谁”。
改为:我迅速的将老师讲的重点画出来。
第2个回答  2019-10-20
奋笔疾书本身的意思就是说飞快的写。说分别几说的,将老师讲的重点画出来,这句话不对。应该改成飞速的,或者飞快的将老师讲的重点画出来。
第3个回答  2019-10-20
这句话是病句,不对的。
“奋笔疾书”是指写字,这里是划重点,显然不符合语境。
第4个回答  2019-10-20
肯定不对啊,奋笔疾书是形容写的样子0!应该是奋笔疾书地将老师讲的重点记录下来 这样改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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