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的官在宋朝算多大的?

如题所述

包拯,或称包文正,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官员,因清廉公正而闻名于世。他在仁宗天圣年间中进士,累迁至监察御史,提出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他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等职。后世将他奉为神明,认为他是文曲星转世,死后成为地狱第五殿阎罗王。人们常称他为“包青天”、“包黑子”、“包黑炭”。
包拯在一生中担任了许多官职。尽管他敢于弹劾权贵,但这并非完全因为他的官位高,更多的是因为宋朝的整体环境。有说法称“关公不到,有阎罗包老”。包拯进士出身,曾担任监察御史、转运使、三司副使、龙图阁直学士等职,最为人所知的是他曾任御史中丞与开封府尹。史书记载,包拯最后的实际官职是三司使与枢密院副使。在北宋时代,相权被分割,宰相的参政权被参知政事分薄,经济大权被三司使分走,军政大权被枢密院分走。因此,包拯的地位和权力可知一斑。
尽管在各种演绎作品中,包拯最经典的形象是开封府尹,但当时的开封是北宋的都城汴梁,包拯的地位相当于首都的一把手。包拯之所以被尊为铁面无私,还有个重要原因就是当时宋朝的整体环境以及当时的君主宋仁宗。宋朝重视文官,轻视武官,文官地位非常高,“刑不上大夫”的原则在宋朝得到充分实施。尽管宋朝有一些昏君,但很少有随便杀害大臣的。
1062年,包拯去世,他的官衔包括枢密副使(军委副主席)、朝散大夫(从六品,决定官服颜色)、给事中(正四品,决定工键轮绝资)、上轻车都尉(把勋章官职化,正四品)、东海郡开国侯(贵族身份,从三品)、食邑一千八百户(象征性封地)、食实桐拍封四百户(实质封地收入)、赐紫金鱼袋(官员顶级配饰)、赠礼部尚书(追赠的荣誉官职,从二品)。
包拯去世后,灵柩由他的女婿护送回老家合肥,墓地在公城乡。后来,金兵入侵,攻陷合肥,包公墓被破坏,随葬器物大多被盗。包公后裔将原棺和墓志迁葬于墓西三十多米处,原墓地被废为耕地。后来,当地官员误将包夫人墓当作包公墓,修葺一新,并盖有享堂。包公墓全称包孝肃公墓园,位于合肥市内包河南畔林区,与包公祠紧紧相连。整座墓园面积1200平方米。包拯病逝于北宋嘉祐七年(1062年),次年由开封护丧归葬在今合肥市东郊大兴集。1973年,合肥文物部门对包公及其家族墓地进行清理,从包公墓葬中出土了包公遗骨及其墓志,同时还出土了包夫人董氏及他们的两个儿子、儿媳及长孙的遗骨。1985年,开始动工修建包公墓园,历时三年竣工。墓园共有包氏家族的六个墓冢,按宋制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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