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谁保管

如题所述

对于购房者来说,不动产权证书和房产证书同样重要。根据国土资源部的通知,房产证书将被不动产权证书所替代。那么,不动产登记证明应由谁来保管呢?不动产权证书和房产证书之间又有哪些区别呢?下面我们一起来探讨答案。
一、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保管方
不动产登记证明应由所有产权人共同保管。换句话说,谁购买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就应由谁来保管。自2015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不动产权证书》,这是由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凭证。需要注意的是,在保管不动产登记证明时必须小心谨慎,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不动产权证书与房产证书的区别
1. 名称不同
房产证书的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而不动产权证书的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 性质不同
不动产权证书涵盖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内容,是一个综合性的证书。
3. 防伪标签的区别
不动产权证书具有防伪标签,而房产证书则没有。
4. 内容差异
房产证书主要包括房屋坐落、共有情况、房屋所有权人、规划用途、房屋性质和房屋状况等信息。而不动产权证书则在房产证的基础上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激光区等新内容。
5. 发证机关的区别
房产证书的发证机关是市(县)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人民政府。而不动产权证书的发证机关则是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决定,例如“××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总结:本文介绍了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保管方以及不动产权证书和房产证书之间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关于不动产权证书的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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