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儿子的名下,儿媳还在,婆婆和哥哥有管理权吗?

如题所述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分很多种情况。但总的来说,婆婆有一点权力,但是她的权力不如儿媳的权力大。哥哥则没有管理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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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01
你好,婆婆有一定的权利,哥哥无权。如果这个自建房是在儿子儿媳婚后建成的,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儿子过世后,儿子的一半是由儿媳、他们共同的孩子,婆婆一起继承。假如他们有一个孩子,那婆婆可以继承该房子的六分之一。如果是两个孩子,那继承的份额就更少。农村的房子,无法买卖,只有在拆迁的时候,婆婆能分一点。哥哥是无权利继承的,更加无管理权了,可以说跟哥哥一点关系都没有。
第2个回答  2020-07-01
如果我要是回答这个问题,既然是在农村自己建房子,结果给儿子名下,儿媳妇还在,我相信婆婆和哥哥是不应该有管理权利得!在自建房子同时就归属儿子的名下,那么就只能儿子和儿媳妇来管理权利。至于婆婆和哥哥是没有权利来管理,也不可能来干涩权利的如果要是强行干涩,那就是犯法行为,必须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3个回答  2020-07-01
如果房子是在儿子名下,并且婆婆和哥哥都已经另外分户的,那么房屋的产权就属于儿子和儿媳妇,其他人无权管理和处置,否则婆婆和哥哥作为房屋共有人,是可以参与管理房产的。
第4个回答  2020-07-01
农村的自建房儿媳还在,儿子不在了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要看这个房子属于儿子和儿媳婚后的还是婚前的,如果是婚前的再建房那婆婆,起码占有一半的权利,如果是婚后的,那就属于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一大半属于儿媳,婆婆只是儿子一半中的一小部分,哥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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