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数字证书系统返回信息为:证书不存在

如题所述

证书过期:如果您的证书已经过期了,那么它将不再在电子税务局上显示。您需要重新申请证书,然后在电子税务局上导入新的证书。证书未安装或导入错误:如果您还没有安装证书,或者在导入证书时出现了错误,那么证书将不会在电子税务局上显示。您需要重新安装或导入证书,并确保证书安装或导入成功。证书损坏或遗失:如果您的证书损坏或丢失了,那么它将无法在电子税务局上显示。您需要重新申请证书,并按照要求进行安装或导入。

解决方法是:
1。检查证书是否过期,如果是,需要重新申请证书。
2。检查证书是否已经安装或导入,如果没有,需要重新安装或导入证书。
3。如果证书已经损坏或丢失,需要重新申请证书,并按照要求进行安装或导入。

安装证书方法是:
1。打开证书管理工具:在电脑上打开证书管理工具(例如安全控件管理工具或者证书管理工具),找到税控证书并确认证书状态为“有效”。
2。安装证书:如果证书没有安装,可以通过双击证书文件或者在证书管理工具中选择“导入”来安装证书。根据提示,选择正确的证书文件和密码,然后按照步骤完成证书安装。
3。检查证书安装情况:安装完成后,可以在证书管理工具中检查证书是否已成功安装。如果证书状态为“有效”,则表示证书安装成功。
4。重新启动税控设备:在证书安装完成后,需要重新启动税控设备,然后重新登陆税控设备,以便验证证书是否已成功安装。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电子签名人应当妥善保管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电子签名人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时,应当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该电子签名制作数据。
第十六条
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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