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在会计科目<贷方>中是属于“所有者权益”还是“营业外收入”啊?

假设A企业取消了它对B企业的10万应收账款。
那么如果若以B企业为会计主体。它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若以A企业为会计主体。它的会计分录又怎么做?

我做有些参考书和05年的会计题。无论是外商的无条件捐款(现金非固定资产)。还是其他企业取消的应收账款。都是算的“资本公积”
但是我们的教材上把“捐款”纳入了“营业外收入”。我们老师说不能记如“资本公积”。是这样吗?

由于进几年会计有了变革。
我不太清楚。到底以哪个为准。希望大家帮帮我,谢谢!

新会计准则06年改革,是把通捐款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所有者权益只包括实收资本,留存收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捐款是属于所有者项目这个会计要素,但是做账的时候是计入营业外收入这个科目的。在利润表中作为所有者利润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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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0-31
‘捐款”现在计入“营业外收支”
第2个回答  2009-10-31
现在计入营业外收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10-31
前好几年的是我就不知道了,但是我知道现在是记入营业外收入而不能记入资本公积了。
有类似的问题建议多看下最新的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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