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预备立宪的本质是

如题所述

清末预备立宪的本质是:加强专制集权。

扩展知识

1、国内外形势的压力:外患:清朝晚期,面对列强的侵略,尤其是甲午战争的惨败,使清朝感受到了国家安危的压力。内忧:内部腐败、社会动荡、民生困苦等问题也使得清政府意识到必须进行改革。

2、戊戌变法的实施:1898年,慈禧太后在百日维新中被迫实施了戊戌变法,试图通过变法推进现代化。政治改革:提倡立宪思想,设立宪政筹备处,试图开启宪政体制。教育改革:进行科举废止、学堂设置、派遣留学生等教育方面的变革。

3、康梁议和宪政运动:1905年,康有为、梁启超等发起宪政运动,提出帝国主义者和维新派共同对抗满清政府的思想,主张立宪。通过《康梁议和案》向清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尽早实现宪政。

4、宪政试行与终结:1906年,清政府答应实行宪政,成立宪政试行期,设立讲武堂等。1908年,慈禧太后复辟,宪政试行宣告终结,开始了新政清朝的末期。

5、预备立宪的本质:稳定国家局势:预备立宪的本质在于试图通过引入宪政制度,稳定清朝政局,应对国内外的危机。学习西方经验:在推行宪政的同时,试图学习借鉴西方国家的政治、军事、经济制度,提高国家综合实力。

6、失败原因:保守势力的反对:保守势力对于变革的反对是导致宪政变革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清政府动摇:清政府内部对于变革的态度不一致,且清政府的腐败和软弱使得变革难以推进。

总体来说,清末预备立宪的本质是在国家危机的背景下,试图通过宪政制度改革,引入现代制度,提高国家的整体实力,但由于各种内外因素的制约,这一变革并未取得成功,最终走向失败。这一时期的变革经验对中国后来的现代化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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