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经济、精神文明

中国政治、经济、精神文明。越多越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优势和特点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本质上是人民民主的政治文明。社会主义民主代替资本主义民主,标志着政治文明在人类历史上的飞跃。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一种新型的、为绝大多数人享有的民主的政治文明,同历史上任何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政治文明相比较,有着本质的区别,具有无比的优越性和鲜明的特征。
  、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决定意义的特点。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我们党的领导和执政,归根到底,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不谋求自己的私利,而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我们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浴血奋战,建立人民政权,就是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我国是一个有近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强的政治核心,来领导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顺利地建设好自己的国家。不懂得党的领导的重要性,就不懂得社会主义民主的真谛,就不能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就无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 (二)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点。我们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十六大报告也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始终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立足于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工作从根本上说都要致力于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其核心和精髓是人民民主。没有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由人民自己来依法管理国家大事,人民的各种权利就没有制度保障,各种义务也无法履行,现代化建设就无法顺利进行。发扬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

  (三)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又一个显著特点。我们要把全国人民团结起来,沿着正确的道路开拓前进,需要依靠党的理论和路线的指引,也需要依靠法律的保障。发扬民主必须同加强法制有机结合起来。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任务。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的认识的深化。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保障。在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史无前例的伟大而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民事和商事活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国民经济的管理和宏观调控,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及社会福利的调整,违法犯罪的处罚等等,只有由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在宪法和法律上作出规定,并使这些规定成为全国人民为实现现代化而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才能形成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才能使各地各部门各行各业各个单位的工作协调一致地向前发展。没有社会主义法制作为保障,全国就不能形成安定团结的局面,就不能有序地推进各方面的建设。

  世界上没有什么绝对的民主,民主的发展总是同一定的经济基础、阶级利益和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的,民主制度的建设必须符合本国的国情。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是一种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这种制度有利于广泛集中民意民智,也有利于有效地进行正确决策和实现奋斗目标。十六大报告对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种要求在原则上也适用于国家机构。我们要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这一制度的优越性。

  我国的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之间,总体上是相适应的,但也有不相适应的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必须积极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执法工作,使之与依法治国的要求相适应。政府管理职能要进一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监督机制要同反腐倡廉的要求相适应。要进一步促进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切实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各种民主权利。总之,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各方面的具体制度,使之成为巩固和发展现代化建设成果的重要环节。

  加强我国的民主制度建设,要坚定不移地走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得以健康发展、永葆活力的重要保证。各项改革措施,都要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有利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我们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但也要注意研究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只有在不断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又合理吸收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才能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我们党和我国人民对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和国家的前途充满着胜利的信心。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的政治文明必将达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

  -------------------------------------------------政治
  我国政府宏观调控模式,就是指政府在调节和控制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所形成的特定关系。主要包括政府经济职能、政府宏观调控行为和政府宏观调控关系三个方面。三者内在逻辑关系是:政府经济职能是基础,它决定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性质,也就是说,政府管什么,决定了它采取什么性质的措施(施用什么性质的行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性质,又最终决定政府宏观调控关系的性质,即不同性质的政府经济调控行为导致政府与经济主体之间建立的关系类型不同;不向类型(性质)的政府宏观调控关系又反过来影响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性质和政府经济职能的实现程度。这样三者互相联系,互相作用,形成二个动态的宏观调控模式。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深入,我国政府宏观调控模式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主要表现为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转变;政府宏观调控关系的转变。本文试图从这三方面对我国政府宏观调控模式的转变问题进行探讨。

  一、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
  (一)我国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的恰当性。我国政府经济职能不是原来计划经济时期那种完全抛弃市场的作用,政府垄断性的调控,而是市场和政府职责合理分工,二者职能互补。市场和政府都是配置社会资源的工具,凡是市场配置资源能发挥作用的地方如效率、竞争力、活力等市场都发挥作用。同时,由于市场又不是万能的,凡是市场失灵的地方,政府应充分行使其职能,主要表现为:(1)市场机制既无法控制宏观经济总量平衡又无法控制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和通货膨胀等同题。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一;(2)公共物品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成本高、效益低等特点,这使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的市场机制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失灵。这样,提供公共物品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二;(3)经济活动产生的“消极外部性”,即对他人产生不利影响,将部分成本强加于他人而无需支付代价,如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等。仅靠市场机制无法吸引企业自觉控制污染,消除消极的外部性。政府应责无旁贷承担排除经济外部性的职能,这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三:(4)人所共知,虽然市场机制能有效解决效率问题,但不能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调节社会分配,缩小收入差距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四。(5)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在于法律规范的保障。因此,建立法律体系,维护市场秩序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五。这五项基本政府经济职能是政府与市场相互配合、协调互补的产物,表明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的恰当性。

  (二)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的科学性。经济的发展有其内在规律性,人们遵循其规律就会成功。否则,就会遭到惩罚。掌握经济规律的关键是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对经济发展相互作用的关系。这一点已为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所证明。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由于我们完全忽视市场的作用,一味强调政府的作用,政府的经济职能无所不包,其结果使我国国民经济几乎崩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十四大以后,我们逐步突破计划经济的樊篱,实行市场经济,转换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二者协调作用,使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健康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功,世人瞩目。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初期,一些国家接受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思想,把政府仅仅置于“守夜人”的地位,弱化政府经济职能,完全让市场来调节经济的运行,其结果造成了20世纪 30年代“最深刻、最持久、最广泛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于是,各国纷纷抛弃自由放任思想,而接受凯恩斯的经济干预思想,政府由“守夜人”转变为积极“干预者”,强化政府职能,经济活动由政府来调节,削弱市场机制的作用,其结果再一次导致了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滞胀”。为此,各国纷纷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采取了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混合型”经济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协调作用,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综上所述,中外政府在探求政府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作用,即合理确定政府经济职能时,都因没有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职责关系而产生失误,这充分证明了我国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的科学性。

  二、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转变

  (一)政府强制性行为的弱化。就是指政府依靠强制性行为实现其经济职能的程度弱化。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政府运用指令性计划这一行政命令调控经济活动的减少。据有关部门统计,农业生产在1985年就已全部取消了指令性计划,在农产品方面,1984年国家收购和调拨的商品只有粮食、棉花和某种中药材等10种;工业生产中,政府实行指令性管理的产品已由1980年的120种,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45%,减少到1994年的33种,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4.5%。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政府定价仅占5%,在农业出售的农产品总额中占12%,在工业企业销售的生产资料总额中占18%.以上表明,政府的强制性行为在数量、范围等方面出现了弱化的趋势。另外,政府强制性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效力的强弱大大受市场的制约,因为,市场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以市场规律为准绳,一切行为均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为了利益可以置政府强制性行为——行政命令而不顾,最近一段时期,各种走私活动的猖獗以及其他各种“有禁不止”现象的存在都是政府强制性行为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失灵的佐证。

  (二)利益是实施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基础。政府宏观调控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三种宏观调控行为所含利益在多大程度上被经济主体吸收。如果利益所产生的诱因足以吸引经济主体自觉接受政府宏观调控行为,这表明政府宏观调控行为产生了效力。反之,其无效或效力弱化。就强制性行为而言,虽然,可以凭借自己法定的强制力迫使经济主体服从,如企业接受政府的指令性计划。但是,如果强制性行为——指令性计划不能使企业因认真贯彻执行指令性计划而得到满意的经济利益,那么,就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情况。强制性行为因经济主体按市场规律,追求最大经济利益而效力减弱。就奖酬性和舆论性行为而言,因自身没有强制力,经济主体是否接受这一行为完全取决是否有利可图,这就决定了利益是奖酬行为的重中之重。目前,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其特点是投资大、效益低,一般经济主体不愿投资建设。针对这种状况,政府实施了诸如优惠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等一系列奖酬性行为,通过在资金、税收等方面的优惠,使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得到保证,吸引它们投资建设,实现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突破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另外,政府有关部门也开展一系列精神文明活动,授予一些经济主体诸如“双文明单位”、“消费者满意单位”的称号。通过实施这些舆论性行为,使经济主体意识到荣获这些荣誉称号对于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开拓市场具有重大意义。因此,积极参加政府开展的精神文明活动。经济主体参与这一活动的过程就是贯彻执行舆论性行为的过程,也就是舆论性行为发生效力的过程。

  (三)市场交换是实施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方式。如前所述,利益是经济主体是否接受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前提,而通过什么方式把政府宏观调控行为和经济主体之间连接起来,也就是说以什么为中介把政府宏观调控行为所含的利益被经济主体吸收进而实现其效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个中介只能是市场交换。政府用宏观调控行为所含的利益与经济主体的服从相交换,进而达到交换双方的目的,即政府由于付出一定利益而换取了经济主体的服从,使宏观调控行为发生效力;经济主体则因服从宏观调控行为而换取了利益,达到了作为一个经济人的目的。由此可见,即便是强制性行为,如果不把其实现效力的方式建立在与经济主体进行交换的基础上,那么这种强制性行为的效力,在一定程度就会因经济主体无利可图而消极服从、弱化或化为乌有。如前所述,社会上大量存在的“有禁不止”现象就是政府强制性行为失灵的突出表现。对于奖酬性行为和舆论性行为,其效力是否实现或效力的强弱则完全取决于它们所含利益与经济主体服从二者之间市场交换是否成功成交换效果的好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招商引资政策(奖酬性行为),吸引了大量外资,促进了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这是由奖酬性行为所含利益与外商之间成功进行交换的结果。也是政府奖酬性行为成功案例之一。而最近一段时期,有些政府部门开展的乱评比活动(舆论性行为),各种荣誉称号多于牛毛,遭到了企业的抵制。其根本原因就是这些评比活动仅仅是为了某些部门谋取利益,导致这种舆论行为不含经济主体所需利益因素,无法与企业进行交换。这也是政府舆论性行为失败的案例之一。

  三、政府宏观调控关系的转变

  (一)政府工作人员必须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公仆意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工作人员凭借行政命令等强制性行为推行政令,实现经济职能。同时,企业处于政府的从属地位,政府与经济主体(企业)的关系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这样,无论工作人员诸如办事拖拉、互相推诿、态度蛮横等官僚作风多么严重,经济主体都必须无条件服从。可以说,计划经济时的宏观调控行为和宏观调控关系是产生官僚作风的温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政府宏观调控行为不再以强制性行为为主,而是以奖酬性和舆论性为主,这就使政府工作人员失去象计划经济那样所凭借的法定强制力这一有效手段来推行政务。换言之,政府工作人员推行政务手段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弱化。另外,政府与经济主体的关系是一种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这表明经济主体与政府处于平等地位,它们不再是政府的从属物,而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经济主体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拥有一定自主权,政府不能随意干涉其生产经营活动。为此,这就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克服官僚作风,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二)企业真正成为独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是政府宏观调控关系的关键。目前,我国政府干涉企业的经济活动现象之所以屡见不鲜,其根本原因就是企业还没有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国有企业表现尤其突出。因此,这就要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改革,“国家按投入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企业则“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不能不受所有者的约束,损害所有者权益。”这样,企业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与政府地位平等。因此,只有经济主体成为真正的享有充分自主权的市场主体,才能建立真正的服务和被服务的政府宏观调控关系。
  ------------------------------------------------------------经济
  新中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历史启示
  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推进社会全面进步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什么位置,
  始终是我们党面临的重大课题。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的社会,只
  有两个文明建设都搞好,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精神
  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
  证。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两手抓、
  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为我们深刻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
  认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处理好两个文明
  建设的关系,指明了正确方向。
  二、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培养造
  就“四有”新人

  根据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经验,精神文明建设必
  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
  本路线和基本方针,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
  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努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
  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的根本任务。要始终不渝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干部和人民,
  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坚定人们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
  思想、邓小平理论的信仰,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共产党的领导的信
  任,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深入持久地开展以为人民服
  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加强民主法制教育
  和纪律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弘
  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要着力提高人民
  的科学文化素质,大力普及科技知识,引导人们树立科学精神,掌握
  科学方法,消除愚昧,反对封建迷信。要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
  设,努力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经济建设是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必须自觉服从服
  务于这个中心。只有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才能坚持正确的工作方
  向,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顺利进行。无论遇到什么复杂情
  况,坚持以经济基础建设为中心的思想都不能动摇。要把精神文明建
  设与经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到经济工作各个环
  节,根据经济建设的内在规律开展工作,保证经济建设任务的完成。

  四、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
  性要求结合起来

  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实际出发。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经济和教育科学文化还比较落后,社会文
  明程度的提高有一个从低到高、逐步发展的过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
  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既要树立信心,积极进取,
  又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既要有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又要因地制
  宜,区分层次,绝不能超越阶段,急于求成。如果目标定得太高,要
  求过急,就必然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甚至会适得其反,影响精神文
  明建设的成效。要把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号召广大党
  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身体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引导
  广大群众从最基本的思想道德规范做起。既要克服降格以求,又要防
  止要求过高。要鼓励支持一切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
  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
  一切有利于追求真善美、抵制假丑恶、弘扬正气的思想道德,一切有
  利于履行公民权利与义务、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道德。团
  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为实
  现共同理想而努力奋斗。

  五、坚持重在建设,加强正面引导
  精神文明重在建设,是我们党深刻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的一个重要
  指导方针。它反映了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体现了精神文明建设发
  展的内在规律。毫不动摇地坚持这一方针,对于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
  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至关重要。
  六、坚持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把精神文明创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基层

  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是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改造社会的伟大
  创造,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生动体现,也是思想道德
  教育的重要载体。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人民广泛开展“扫盲”、
  “爱国卫生运动”等各种形式的移风易俗活动,对于荡涤旧社会的污
  泥浊水,破除陈规陋习,开创一代文明新风,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以“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为标志,群众
  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十四届六中全会以后,以
  “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行业
  活动蓬勃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广大干部群众自身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的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为最有活力、最受广大群众欢
  迎的好形式。

  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走改革创新之路
  精神文明建设的改革创新,必须在继承和发扬过去好传统的基础
  上,努力创造新的形式,探索新的方法,不断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针
  对性和有效性。必须开辟新的领域,重视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注意
  做好退离休人员、下岗职工和流动人口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强社团、
  “三资”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等社会、经济组织中的精神文明建设。
  必须总结新的经验,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发现推广人民群众在
  实践中的创造的成功做法。必须运用新的手段,积极吸取现代科技发
  展的成果,在信息掌握、情况处理、知识传播、思想教育等方面,注
  意发挥大众传媒和计算机互联网络的作用,善于运用社会学、教育学、
  心理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和手段,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科学性。
  必须形成新的机制,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制度,明确有关机
  构、人员的目标和责任,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抓紧制定、完善
  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党和国家倡导的思想道德原则融入科学有序的社
  会管理之中。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齐抓共管,
  形成合力,努力开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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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21
楼上copy的拿出点敬业精神好不,自己写点不是更好。

中国政治文明:
创新的将苏联体制和满清八旗子弟以及儒家逆来顺受的精神融合在了一起。

经济文明:
早期创造了勒紧裤腰带省出粮食和衣服换苏联的火箭导弹的奇迹。后期继续这种艰苦奋斗的精神仅仅是为了换美国打的白条。

要重点说的是创造了辉煌的房地产文明,以牺牲传统的建筑文化为代价,实现了各城市建的分不出彼此,毫无特色。辉煌的房地产文明仅有迪拜可以相提并论。

精神文明:
老年人的封建传统精神尚存,中年人受过10年运动的洗礼,青年人思想开放可比美国,如此混杂精神代沟严重世界第一。
第2个回答  2010-08-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是党与政府相并行。一般事情由政府出面,大事由党委负责。 中国的国家机构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 >>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党的机构有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下设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中央委员会下又有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下属中央书记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为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现实最高决策机关。在一定条件下,是谁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谁负责。 在中国,党领导一切,所以党是最高决策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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