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程序上,翻唱别人的原唱歌曲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尤其是作为一个组织群体,应具备怎样的条件才算合法呢?

首先这个属于知识产权中著作权的范畴,一般个人完全只是出于爱好什么的翻唱是属于著作权中合理使用的范畴,且符合法律规定,尊重作者的其他权利,不需要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用支付报酬,组织群体也一样,只要他的行为是非商业行为,且是在合理使用的范围之内也是具有上述权利,但如果该翻唱的目的是盈利性,不在合理使用范围之内必须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且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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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27
你好!
征得知识产权人同意,得到授权,支付报酬
如有疑问,请追问。
第2个回答  2005-12-03
征得知识产权人同意,得到授权,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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