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普票也可以抵扣进项税

如题所述

以下普通发票能抵扣进项税
1.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
2. 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3.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左上角会打印“收购”字样,直接根据票面计算抵扣;农产品销售发票直接根据票面计算抵扣。
4. 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5.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也能抵扣进项税。
根据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1.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 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10%抵扣);
3. 购进中国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10%抵扣);
4. 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7%抵扣,但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5. 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10%抵扣);
6. 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借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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