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巡抚,官名,别称抚军、抚台,明清官制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者为正二品。

一、巡抚详细介绍

“巡抚”一词最早出现于南北朝时期。明代洪武也出现了“巡抚”之名,并萌芽于永乐年间,初创于宣德、正统时期,逐步发展于景泰至正德时期,到嘉靖年间基本确立。清沿明制,并对辖区进行了调整。

明代巡抚拥有一省行政、军事、监察、司法等各项权力,与总督同为地方最高长官;清代巡抚掌本省军政、民政、吏治、刑狱、关税、漕政等。巡抚任用多为大臣会推后,再由天子任命。

二、巡抚考课 

明代对巡抚的考课,主要由吏部负责,每三年一次,以决定其升迁、蹦陟。此外,巡抚还要参加每六年一次的京察。虽然巡抚位高权重,却依然要受来自中央的层层制约,甚至巡抚遇到升迁,丁忧等特殊情况时,也须等新任到达后,才可离任,否则将受到惩处。

巡抚辖区 

1、明代

《明史·职官志》共列明代巡抚33个,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明代全部十三个布政使司均设定员巡抚,有广东、浙江、福建、河南、山西、山东、陕西、四川、湖广、江西、广西、云南、贵州。

第二类:设在边境地区,又多在原有的行都指挥使思的基础上发展而成,主要包括:凤阳、应天、顺天、保定、辽东、宁夏、甘肃、延绥。其中凤阳、应天二巡抚分领南直隶江北和江南府州,顺天、保定二巡抚分领北直隶诸府州。

辽东巡抚分领山东布政司所属的辽东地区,宁夏、甘肃、延绥三巡抚则分领陕西布政协委员司所属的三边地区。

第三类:组成特别区,主要设置在数省交界、统治力量薄弱的山区,主要是南赣、郧阳、松潘、偏沅。

第四类:组成战区,主要是大同、宣府、天津、登莱、安庐、密云、淮扬、承天。 

2、清朝

清制,设巡抚16人,除直隶、四川、甘肃、福建由总督兼外,其专设巡抚的省份有:江苏、安徽、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新疆、浙江、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及台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