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南京一家公司上班四年,公司没有和我劳动合同,但是五险公司交了,年后公司打电话给我,口头上说我不用再去上班了,我该怎么办?
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偿员工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 构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上,如果你觉得公司待遇福利都不错还想继续在公司工作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拒签,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举报,并要求支付双倍双倍工资的赔偿。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收集证据,证明你曾在这家公司工作过,例如考勤表打卡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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