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怎么规定出轨的?

法律是怎么规定丈夫或妻子出轨的?具体的那些行为或者必要条件可以定罪为出轨?(因出轨造成感情破裂)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扩展资料:

出轨时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可以约定离婚时的财产归属,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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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法律上没有对出轨的定义;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追问

但是因为对方造成的感情破裂,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这赔偿都是因为出轨行为造成的,所以想了解到底什么算出轨,比如经常短信交流,比如经常一起出去逛街谈笑,这些都可以算是造成感情破裂的原因吗?可以定义为婚姻之罪源吗?为此必须赔偿吗?

但是因为造成感情破裂而要求赔偿,是否应给给予赔偿?比如经常约异性出去逛街,经常跟异性发短信,聊天,谈笑,而使感情破裂。是否应该具有赔偿的法律依据?

追答

这个好像真没有,法律就是重婚,或者有媳妇同居,一般发生关系之类的没有一个法定的界限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11-02
想问下与异性发自己祼照,聊自己原配性生活,和与对方要进行性生活的渴望的文字,等等性生活相关的露骨话题,还有与对方将来生活的话题,这从法律角度上算出轨吗?法院判决时会有用吗?
第3个回答  2014-02-06
你想问什么?法律没有对出轨做一个定义,只有重婚 非法同居 通奸
按汉语文义解释,出轨包括上述三种情况,法律对上述三种情况认定感情破裂的只有重婚和与有配偶者同居,
偶然的通奸和同居一般不能直接认定为感情破裂,须经教育,仍不悔改,无过错方起诉后法院教育批评后判决不与离婚,之后仍不悔改,无过错方再次起诉的才能认定感情破裂。
第4个回答  2014-02-06
按照楼主你的意思就是说和其他异性暧昧算不算法律上有过错方是吗?
这个不算。
法律中对于判断是否有外遇是从事实上判断的,发暧昧信息,约异性逛街,谈笑,聊天不足以认定出轨,即是说不具备出轨条件。追问

那么具有赔偿责任吗?

追答

看详细情节,如果仅仅是逛街聊天什么的,没有事实确定的则不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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