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政治制度的特点

如何理解唐初政治是皇帝之下的民主制100字左右

唐初政治制度:三省六部制


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转变。


为了控制相权,皇帝逐渐使用一些资历较轻的官员参预朝政,实际行使宰相的权力,但是由于没有宰相崇高的体制,所以便于控制。


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以及左右仆射这些宰相职务已经变成了一个崇高的虚衔,而真正的宰相却成为一种临时性质的职务。


唐代以三省首长“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新唐书》卷46《百官志》)主要有“平章事”和“同中书门下三品”等。


唐太宗贞观八年,仆射李靖因病辞去宰相职务,太宗不同意,要求他“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于此。唐高宗永淳元年,始以某官(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者为宰相。


长兴四年为避讳(慕容延钊父名章),曾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因为尚书仆射是职事官从二品。


贞观十七年,萧瑀、李积并“同中书门下三品”,因为侍中、中书令是正三品,“同中书门下三品”之名始于此。高宗以后,宰相必须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否则即使担任中书令也不能称为宰相,品位高者亦如此(有三公、三师头衔的除外)。


三省合署议事、办公,三省职能逐渐趋向混同合一。


为了三省之间协调行动,三省首长定期在门下省的政事堂议事。自武德年间开始,中书、门下集议于政事堂,政事堂设于门下省。


唐高宗永淳年间,“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由此,确立了中书省的中心地位。开元十一年,中书令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印也改为中书门下印,且于其后分列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从此,中书门下正式成为宰相的办事机构。


尚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文昌台、都台、中台,旋复旧称。


中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西台、凤阁、紫微省,旋复旧称。


门下省在唐代一度改称东台、鸾台、黄门省等,旋复旧称。



扩展资料: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的一种政治制度。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


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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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0
唐初政治是三省六部制,三省分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隶属于尚书省。每天三省官员到政事堂集合讨论国家大事,商量好后各自回去,中书省草拟诏书,交给门下省审核看看有没有和原意有出入,之后再交给尚书省执行。这种制度安排是种分权制衡的方法,每个省都不能集权独裁。皇帝之下的民主制是错误观念,因为这混淆了分权和民主的区别。因为分权只是手段,分权的目的可以是为了皇帝做主,也可以是为了人民做主。而唐代的制度显然是为了皇帝做主,唐代的人民有再大的要求不可能通过这个制度实现,因为人民不能掌握政府的任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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