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洪武年间,桂阳郡太守到现在是什么级别的官员

如题所述

  据《明史》记载明朝洪武年间,并没有桂阳郡这个行政编制。当时的桂阳,属于湖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湖南道宣慰司衡州府桂阳州,州长官为知州,从五品官职。桂阳州知州相当于现在的县级市市长,高于县级,享受副地级待遇。
  桂阳州,洪武元年级别还是府。到洪武九年四月降为县,把原平阳县撤销并入桂阳县。洪武十三年五月桂阳县升为州。它下面还管辖三个县,分别是:临武、蓝山、嘉禾。
  桂阳州属于属州。属州又称散州,是隶属于府的州,相当于县一级的地方行政区。明清时以府所统属的州为属州。行政长官称知州。与直隶州知州为正五品官不同,属州知州为从五品官,品级大于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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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10
不同朝代的太守地位和职权是不一样的,一般相当于省长到市长之间。

“太守”一职,为一郡之最高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
太守的历史变更
汉景帝更名为太守,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历代沿袭不变。南北朝时,新增州渐多。郡之辖境缩小,郡守权为州刺史所夺,州郡区别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朝清朝则专称为知府,相当于今天的市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4-11
不同朝代的太守地位和职权是不一样的,一般相当于省长到市长之间。
明朝清朝则专称为知府,相当于今天的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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