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父母不可以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

对还是错?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父母不可以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第三十四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不能理解为是指单纯的死亡保险(即仅以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寿保险),而是指含有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条款的保险,而不论险种是什么。

本款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不能独立从事民事活动,没有自我保护能力。如果投保人为获得保险金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并将其杀害,比较容易。

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法律禁止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此种保险。

本条第二款同时规定,父母可以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承保。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父母不会为赚取保险金而有意制造自己未成年子女死亡的保险事故。

但为以防万一,更好地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法律限制了死亡给付保险金额,即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以降低道德风险。

《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90号)为此有相关规定:

“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

(一)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二)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限制的规定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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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自我保护能力。如果投保人为获得保险金而为其投保并将其杀害,比较容易获得赔偿。而对于未成年人的父母为其买这种保险,为防止万一,法律也限制了死亡给付保险金总额,以降低道德危险。

《保险法》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

可以投保,但有保额限制,追问

按你这么解释,这个判断题错在哪里啊,明明是对的吗?

追答

可以投保,但有保额限制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8-20
错。
现在的未成年人寿险最高限额是10万元。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2个回答  2014-08-20
我个人建议,应该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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