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产证改成老公的名字,我立遗嘱给我的儿子,有效吗

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没做婚前财产公证,现在我们结婚十年了。老公要改成他的名字,我为了能继续生活下去,不敢拒绝。我白了,我怕他。现在我天天为此事困惑,想用一个好办法,不让我自己的儿子受损失,因为他太老实,从小不在我身边,我对他亏欠太多。老公与前妻也有一儿子,而且前妻与他儿子很霸道。经常来我处闹。帮帮我吧。

十年了,不管你老公加不加名字,这个房子已经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了。如果将来你想给你儿子,那么写了遗嘱。可能是出现这样的情况:

你比你老公先去世,那么你的一半作为遗产,直接给了你儿子。你老公死后再发生继承。
你老公比你先去世,那么他如果没有遗嘱或者约定的话,就是你先可以拿到3/4,然后的部分再你儿子,继子和你分。将来如果你的部分都给你自己的儿子,那么他儿子拿到的就很少了。除非他也写遗嘱。那就按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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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3
房产证上写的是你老公的名字,房产权是你们夫妻俩的。

你只有一半的房产权,你只能处分你自己的那份。
第2个回答  2010-07-13
婚前财产一直就属于个人财产,与做不做公证没有关系,与婚姻期长短没有关系。你可以把房子直接过户到你儿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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