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三省与魏晋三省制的区别

唐朝三省与魏晋三省制的区别

魏晋南北朝:有三省六部制的雏形,但不是三省六部制
唐朝:三省六部制
三省:中书省(起草诏令)、门下省(封驳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
六部:归尚书省,分别是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三省长官都是宰相(相权被分散,皇权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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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2-10
  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步形成三省体制,唐朝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掌决策,门下省掌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政令,三省相互牵制监督,削弱相权,加强皇权。
  三国曹操自任丞相,移原隶少府的尚书吏部曹、选部曹等尚书诸曹为丞相属官,将汉武帝建立的内朝转为外朝官署,这是尚书省建立的开端。按:东汉时虽有尚书台、已经成为处理政务的主要机关,但毕竟是隶属于内廷的官署,不能说是国家的正式政务机关。曹丕以尚书诸曹权力过大,遂以曹操设立的专门处理机密文书的秘书省为基础另设中书省,掌管机要,起草和发布诏令。置中书监、令各一人,以中书监为长官。南北朝时侍中、散骑常侍的权力逐渐扩大。北朝则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治机构的重心。晋代,正式有门下省的建制。
  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转变。这种变化的动因在于皇权对于相权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首先、为了控制相权,皇帝逐渐使用一些资历较轻的官员参预朝政,实际行使宰相的权力,但是由于没有宰相崇高的体制,所以便于控制。渐渐的,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以及左右仆射这些宰相职务已经变成了一个崇高的虚衔,而真正的宰相却成为一种临时性质的职务,这符合从汉代开始的相权不断下降的规律。唐代以三省首长“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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