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拘期间经审查没有犯罪事实什么时候放人

如题所述

  刑拘期间经审查没有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应该立即放人。
  在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刑事拘留后,如果经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立案,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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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22
作出解除刑事拘留决定后立即放人。追问

我妹妹是电玩城的收银员,罪名是涉嫌开设赌场,工作2个多月,收入不到3000,现被看守所刑事拘留,审讯期延长到30天,现在第7天,有可能提前放出来吗?取保侯审能通过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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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1-22
案件被媒体曝光如果是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依照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那不正是一次很好的宣传,如果是没有事实的乱作为那就麻烦了。

可以通过媒体的宣传,引起广大群众的关注,更好地促进法官依法裁判,而拒绝“黑幕交易”。

但是如果法院仅仅根据“民心”所向而枉判,那么就会走向另外一个极端。

所以,任何事情都是一把双刃剑。

愿对您有所帮助。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可以作为最后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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