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真的已经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申请仲裁撤销

我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日期是2016年6月30日。
大概在2012年5月份,因我与车间主任吵架,被单位通知回家休息,何时上班等通知。
后来一直未有单位通知上班的消息。
因单位拖欠我一个月工资,我曾与HR在qq上就未发工资交谈过一次,大约是在2013年4月。当时我问了:说我的合同2016年6月30日才到期,公司何时安排我上班,回答是劳动合同已解除。
后来我去一次单位,和老板交谈要求上班,没有如愿。
至今我从未收到单位解除合同的任何文字性东西。
现在我想:如果单位真的已经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申请仲裁撤销?

可以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劳动者证据充分,主张可以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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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31
事情可以申请仲裁,但是你这个中间休息的时间太长了。需要到仲裁委问一问是否还在受理范围内。
第2个回答  2019-03-31
可以申请仲裁。
要看具体情况提仲裁请求,并组织好证据材料,也要注意公司会从哪些方面就行抗辩。
第3个回答  2019-03-31
不请自来!
如果你说的属实,当然可以申请仲裁。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定是违法的,可以申请仲裁。

你这不上班也等太久了吧,正常情况1周时间就可以了,问问能否上班,或者其他什么情况了。还等那么久。你这心够大的。
第4个回答  2019-03-31
单位如非法能除你劳动合同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对仲裁不服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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