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约多少人,民族风俗是什么,传统节日是什么

如题所述

人口:少数民族人口总数在全国居第1位,其中壮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1.39%,约1600万左右,壮族是中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

风俗:建筑-----壮族喜欢依山傍水而居(因为我们的周围不是山就是水,所以不喜欢都难,呵呵~)。在青山绿水之间,点缀着一栋栋木楼,这就是壮族人的传统民居。木楼上面住人,下面圈牲畜(现在好多了,因为改革开放了嘛0。无论是什么房子,都要把神龛放在整个房子的中轴线上。前厅用来举行庆典和社交活动,两边厢房住人,后厅为生活区。屋内的生活以火塘为中心,每日三餐都在火塘边进行(这个有一部份居民还保持着)。
服饰-----壮族多用自织的土布做衣料,款式多种多样。壮族女子的服装一般为一身蓝黑,裤角稍宽,头上包提花毛巾,腰间系精致的围裙;小伙子多穿对襟上衣,腰间系一条腰带。
婚俗-----“炮火”入洞房,壮族的一种婚俗。迎亲那天新娘要经过“炮火”的洗礼后才能进门入房。这个婚俗,在广西田阳县玉风等壮村流行。新娘来到新郎家以前,要稍停片刻,做好“冲锋”进门的准备,因为在门口、厅堂、洞房等三个地方分别由七八个男青年组成的“炮火”组,手拿着串串鞭炮等着新娘过来。当新娘将要靠近门口时,“炮手”们点响鞭炮,形成道道“火墙”,挡住新娘的进路。如果是胆小的新娘,这时只好退却在门外,再等第二次“冲锋”。“炮手”们也总结胜利的经验,做好第二次的“阻击”准备。可以说,新娘不经过两三次的“冲锋”是进不了门的。围观的客人,里三层外三层,好不热闹。新娘经过苦战跃进门口,来到洞房门前,这是难通过的最后一关,因为“炮手”要放“火炮”。这时,聪明的伴娘和迎娘左右“侦察”,乘“炮火”稀疏时夹着新娘跳到洞房里。顿时欢声雷动,祝贺新娘“旗开得胜”。婚宴后到掌灯时分,客人们还要观看新娘在迎娘的指引下摸黑出门“挑水”。新娘将把水缸挑满,这是在考验新娘是否吃得了苦。就这样,直到夜深了新娘才能入洞房。
背字-----在广西宜山和环江县交界的一些地方,壮族青年结婚,至今流行“背字”习俗。“背字”是壮话译音,实际上背的不是“字”,而是一条长一丈四尺、宽一尺多的宽带,由女方母亲用自织自染或买来的深黑色(以此色为最优)土布缝制而成。女儿出嫁那天,让男方指派“背字”人把布带“背”回新郎家,以备外甥出世作襁褓之用。这种习俗,当地壮语称作“背字”。“背字”的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生父生母双全;未婚的青少年男子;机灵识礼。“背字”仪式在女方家里的正厅举行。主持仪式的人必须是村上德高望重、当了爷爷的长者。长者首先向“背字”人敬上两杯当地名酒,“背字”人很有礼貌地双手捧杯,恭敬地给长者回敬两杯,双方都要一饮而尽。接着长者把准备好的带子从“背字”人的两肩绕过扎紧,继而又互相敬酒,说吉利之语。“背字”完毕,鸣放鞭炮,欢送迎亲者平安返回。“背字”人向长者鞠躬辞别,步出大门,打开雨伞,意为庇护“外孙”离开姥姥家。回到男方家,家主烧香放炮,欢迎“背字”人胜利归来。少倾便举行“卸字”仪式,同样由长辈主持,互敬酒后,长者轻轻解下布带,交给家母保管。新郎父母还要酬谢“背字”人。时过不久,新娘及其女伴便成群结队来到新郎家,喜日更加热闹。
新娘过河-----流行在广西桂北地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内的壮族婚俗。在桂北山区,本来只有四五十里的山路,却要涉水过五六次河,跨过三四座桥。所以成亲时,新娘过河过桥都要请人背。背新娘的人称为“水手”,多是未婚男青年。过河时,鸣炮三声,喇叭齐鸣,“水手”两掌按住自己的膝盖,弓下腰,背好后才能过河或过桥。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粗野,更不能调笑。所以背新娘的人多是品德最佳者。过河时,“迎娘”(由未婚女青年担任)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荫,在宽约五六十米的河面上,迎亲队伍拉成一条线,热闹非常。上岸后,乖巧的“迎娘”把伞放得很低,不让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龙胜的壮族婚姻是要过“三关”闯“十门”的。先谈恋爱,后定亲,才能成亲,谓之“三关”。迎接、对歌、出门、穿村过寨、过河过桥、入门、唱调、回门、回家、入洞房,谓之“十门”。“过河”只是“十门”中的第五个“门”,“十门”过了才能入洞房。
勒惹和卜基-----壮家妇女生勒惹(壮语,即婴儿)时,其家婆要亲自去寻找“奶妈”,以替媳妇奶孩子。这是为了让产后的媳妇能好好休息,保养身体。“奶妈”一般由产后五个月的妇人充任,不要报酬。能当上“奶妈”非常光荣,有“第二妈妈”之美誉。孩子长大后,逢上喜庆佳节,都要带上礼物到“奶妈”家拜候。四五岁的孩子如果体弱多病,父母就要找“卜基”(壮语,即第二父亲)做孩子的靠山,确保孩子身体健康。“卜基”非常尽“职”,“上任”后,常和孩子父母商量,请医问药,多方料理,让孩子健康成长起来。孩子长大后,也象对待“奶妈”那样对待“卜基”,尽其孝敬之心。
踩高跷进村-----广西龙州县金龙地区的壮族村寨里,人们出门或进村都要踩着高跷行走。出门到村口。就把高跷挂在特定的钉子上,然后下地劳动或去其他地方。进村时就从钉上拿下高跷踩着,到家门口的石阶前跳下,再将高跷挂在门边,洗净手脚,方踏梯上楼。据说这是祖先传下的鞋,他们地处亚热带,常年多雨,道路泥泞行走不便,如带着泥脚进屋,实在不卫生,就发明了这种呈“非”字形的“高跷鞋”。
社公祭-----是广西环江壮族每年夏历除夕祈求新的一年禾苗茁壮成长,祈求小孩不病和家畜肥壮无病的祭社仪式。
传统节日有:陀螺节-----在广西壮族聚居的地方,每年都举行一次有名的体育盛会——陀螺节。时间是由旧历年除夕前两三天至新年正月十六日,历时半个多月。陀螺,壮语叫“勒江”,它有大有小,有轻有重。有大如河田柚的,重一斤左右,有小如鹅蛋的,也有二三两。制作陀螺一定要选用质地优良的坚木。它的“头”要圆滑。“打”的时候,用两三尺长的麻绳一圈一圈往上缠,一直缠到自己认为适当的地方,再用右手的无名指和小指挟住麻绳的尾端,迅速往地面一旋,陀螺就“呼呼”地转动起来。质量好的陀螺,再加上旋的技术高明,转起来长达七八分钟才倒下来。比赛打陀螺更是热闹非凡,获第一名者荣称“陀螺王”。据说打陀螺自兴起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了。
陇端节-----陇端节,是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以及附近的壮族人民的一个传统节日。“陇端”(壮语,赶田坝之意),是壮语译音,意为到宽阔平坦的地方去相聚。相传这个节日已有700多年的历史,原是为了纪念民族英雄侬智高(壮族)于公元1052年4月起兵反对宋王朝的事迹。陇端街已发展成为富宁县以及邻近一带壮、瑶、苗、彝、汉各族人民进行物资交流,共同欢庆的传统节日。相传在北宋年间,为了抵制封建统治者的残酷压迫和剥削,侬智高率广西壮族揭竿而起,取得节节胜利,建立“南天国”,自称“南天王”,克南宁,破钦州,打广州,势力很大。后来起义军失利,退守富宁。北宋统治者为平息农民起义,削弱起义军力量,把壮族人民遣散到贵州等地。临别前,壮族人民纷纷集会,伤心叙别,嘱咐乡亲们来年归来团聚。此后,每年农历三月,客居他乡的壮族人民返乡归寨同亲友团聚。随着时间的推移,形成了“陇端”节。陇端节从农历三月二十五日开始,历时三天。节前,作为东道主的村寨,杀猪宰牛,在田坝上搭戏台,做好接待客人的食宿安排。届时,姑娘们穿上衣角、袖口镶着银排和绣有花边图案的无领斜襟上衣和蜡染统裙,戴上壮锦胸兜,脚穿绣花鞋,各个花团锦簇,美不胜收。英姿勃勃的小伙子与姑娘们相聚,载歌载舞,直到日落。仍有余兴者还可随姑娘进寨继续对歌。
吃立节-----吃立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凭祥市一带壮族人民特有的节日。“吃立”壮语意为“欢庆”。壮族人民素有欢度春节的传统。但在1894年春节来临之际,法国侵略者侵略我边境,为了打击侵略者,青壮年奔赴疆场,英勇杀敌,保卫了家园。正月三十日,出征的将士凯旋归来,乡亲们杀鸡宰羊,做糯米粑,盛情款待,共同欢庆胜利,补过春节。从此以后逐渐形成吃立节。节日期间,人们舞狮子、耍龙灯、唱歌跳舞,热闹非凡。
娅拜节-----云南省富宁县剥隘镇者宁、索乌一带的壮族,每年四月属兔那一天,都要杀一头牛、一口猪、两只鸡和四十八尾鱼,到娅拜山去,奠祭壮族妇女娅拜(有传说为侬智高母亲)。那天,男女老少都到场,礼仪十分隆重。相传娅拜是一个壮族山寨的头领,她率领壮家百姓同官兵打仗,失败后被残杀。众人把她埋葬到高山之巅,并将此山叫作娅拜山。每年到娅拜遇难之日,壮族人民就杀牛宰猪去祭奠她。这样年年祭奠,从未中断,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个节日——娅拜节。
壮年-----也叫"将也益",春节叫"将昆",即汉族节。壮年以农历十二月为岁首,十一月末日为除夕,习惯叫"崴谊久",意为过二九(不管月大月小,都如此称谓)。是日,全寨集资买猪,(有的村寨按户轮流专门喂养社猪)宰杀敬祀社王,祈求保佑五谷丰登。相传古时曾杀人祭社,后来以猪代之,社王棚一般设于村边大树脚下,祭时,由魔公主持,妇女和家有孕妇的男子均不能参加,在社棚前宰猪敬供,集体叩拜,庄严肃穆,不许喧哗说笑,忌穿白色、花衣,否则当年收成不好,禽兽为患。祭毕,将煮熟的猪肉按户均分,各得一串,带回家里作"接魂"敬祖主要供品。从除夕到初三,即敬土地公之前,严禁内外人出入。过年十天之内为节日活动期间,村村寨寨敲锣打鼓,吹笛弹琴,纵情欢娱。亲友互访道贺,青年玩山串寨对歌作乐。有的还给周围兄弟民族送年礼,近邻的苗、侗、瑶、汉等族,前来作客,有的还鸣炮、击鼓、吹笙,表示庆贺,到处喜气洋洋,充满着民族团结气氛。不过壮年的壮族村寨,则以春节为大年,其活动与当地汉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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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16
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壮族总人口数为16926381人。
壮、布壮,原是壮族自称。在汉文史书中译写为“撞”、“徸”等,读音“壮”,最早见于宋代文献中。新中国成立后统一写为“僮”。

1965年10月12日,根据当时的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提议,并征得壮族人民的同意,由国务院正式批准,把僮族的“僮”改为强壮的“壮”字。“壮”字有健康的意思,也不会误读。从此以后,僮族一律改写为壮族。
壮族除自称“布壮”以外,还有“布越”、“布雅伊”、“布衣”、“布沙”、“布土”、“布侬”、“布央”、“布曼”、“布饶”、“布傣”等自称。“布”,在状语中是“人”的意思。
壮族的节日多与当地汉族相同,春节、元宵、春秋社日、清明、端午、中秋、重阳、除夕等传统汉族民间节日,也是壮族的岁时节日。壮族比较具有本民族特点的节日是“三月三”歌节、“牛魂节”、“中元节”等。

壮族是个好客的民族,过去到壮族村寨任何一家做客的客人都被认为是全寨的客人,往往几家轮流请吃饭,有时一餐饭吃五、六家。平时即有相互做客的习惯,比如一家杀猪,必定请全村各户每家来一人,共吃一餐。招待客人的餐桌上务必备酒,方显隆重。敬酒的习俗为“喝交杯”,其实并不用杯,而是用白瓷汤匙勺起一羹,双以最好的食宿,对客人忠。
尊老爱幼是壮族的传统美德。路遇老人要主动打招呼、让路,在老人面前不跷二郎腿”;遇客人或负重者,要主动让路,若遇负重的长者同行,要主动帮助并送到分手处。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入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不慎闯入产妇家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送婴儿一套衣服。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做孩子的干爹、干妈。
壮族是稻作民族,十分爱护青蛙,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敬蛙仪”,所以到壮族地区,严禁捕杀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乞求神龙赈灾。仪式结束后,于寨口立碑,谢绝外人进寨。
壮族人民能歌善唱,右江一带称为“欢”,左江一带称为“诗”,桂北一带称为“比”和“欢”,都是唱山歌的意思。有定期举行的唱山歌会,称为歌圩。歌圩日期各地不同。以农历三月初三为最隆重。大山歌圩有万人以上参加。内容有请歌、求歌、激歌、对歌、客气歌、推歌、盘歌、点更歌、离别歌、情歌、送歌等。被誉为“歌仙”的刘三姐就是歌手的典型代表。
壮族的婚姻,有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形式,一般婚前享受充分的恋爱自由,但父母干涉包办也时常有。壮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妇女和男子一样都是家庭的劳动力,但仅有男子有继承权。其婚姻制中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现在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到丈夫家短暂居住,直到怀孕之后才长住婆家。因此,“不落夫家”的时间为三、五年不等。在历史上,“不落夫家”期间有性自由,近代受儒家文化影响,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遭到严禁,违者或离婚,或赔偿一定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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