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称帝后曹植在哪儿?

甄宓还没死的时候,曹丕带着郭女王走了那时曹植在哪儿?

但愿您看得懂文言文 如哪不明白欢迎追问 ◆【建安二十五年庚子(公元220年),曹植二十九岁】
《武纪》:“春正月,至洛阳。庚子,王崩于洛阳。二月丁卯,葬于高陵。”有《武帝诔》。
《魏志·贾逵传》:“太祖崩洛阳,逵典丧事。时鄢陵侯彰行越骑将军从长安来赴,问逵先王玺绶所在。逵正色曰:‘太子在邺,国有储副,先王玺绶,非君侯所宜问也。’遂奉梓宫还邺。”
《魏志·任城威王彰传》:“太祖至洛阳,得疾。驿召彰,未至,太祖崩。”
裴注引《魏略》:“彰至,谓临菑侯植曰:‘先王召我者,欲立汝也。’植曰:‘不可。不见袁氏兄弟乎!’”
陆机《吊魏武帝文序》:“持姬女而指季豹以示四子,曰‘以累汝’,因泣下。”
《文帝纪》:“嗣位为丞相、魏王。改建安二十五年为延康元年。”
《魏志·陈思王植传》:“文帝即王位,诛丁仪、丁廙,并其男口。植与诸侯并就国。”
《魏志·陈矫传》:“矫曰:‘王薨于外,天下惶惧,太子宜割哀即位,以系远近之望。且又爱子(指曹植)在侧,彼此生变,则社稷危矣!’即具官备礼,一日皆办。明旦,以王后令,策太子即位。”执于丕即王位后,改封鄄城,史未言,盖略也。《植集》有《鄄城上九尾狐表》可证。
《文纪》:“冬十月庚午,王升坛即阼,百官陪位。事讫降坛,是燎成礼而反。改元康为黄初。”
《魏志·苏则传》:“初,则与临菑侯植闻魏氏代汉,皆发服悲哭。文帝闻植如此,而不闻则也。”
裴注引《魏略》:“初则在金城,闻汉帝禅位,以为崩也,乃发丧。后闻其在,自以不审,意颇默然。临菑侯自伤失先帝意,亦怨激而哭。”
植作《上庆文帝受禅表》、《魏德论》。
◆【黄初二年辛酉(公元221年),曹植三十岁】
《魏志·陈思王植传》:“二年,监国谒者灌均希旨,奏植醉酒悖慢,劫胁使者。有司请治罪。”
曹植《上责躬诗表》李注引《求出猎表》:“臣自招罪衅,徙居京师,待罪南宫。”植集:“博士等议,可削爵土,免为庶人。”复徙邺。《九愁赋》:“恨时王之谬听,受奸妄之虚辞。扬天威以临下,忽放臣而不疑。登高陵而反顾,心怀愁而荒悴。”丕本欲杀之。
《魏志·周宣传》:“时帝欲治弟植之罪,逼于太后,但加贬爵。”《陈思王植传》裴注引《魏书》载诏曰:“植,朕之同母弟。朕于天下,无所不容,而况植乎!骨肉之亲,舍而不诛,其改封植。”复由邺返洛阳。
植集载诏曰:“知到延津,遂复来。”植表曰:“行至延津,受安乡侯印绶。”
《陈思王植传》:“其年改封鄄城侯。”
《黄初六年令》:“吾昔以信人之心无忌于左右,深为东郡太守王机、防辅吏仓辑等任所诬白,获罪圣朝。反旋在国,揵门退扫,形景相守,出入二载。机等吹毛求瑕,千端万绪,然终无可言者。”
◆【黄初三年壬寅(公元222年),曹植三十一岁】
《文纪》:“三月乙丑,立帝弟鄢陵公彰等十一人皆为王。夏四月戊申,立鄄城侯植为鄄城王。”钱大昕曰:“鄄城王植以四月戊申封,与任城诸王不同日,且是县王,非郡王,故不在此数。”
有《毁鄄城故殿令》见集。
◆【黄初四年癸卯(公元223年),曹植三十二岁】
《魏志·陈思王植传》:“四年,徙封雍丘王。其年,朝京都。”
《文选·洛神赋序》:“黄初三年,余朝京师。”李善注:“《魏志》及诸诗序并云四年朝,此作三年,误。”
《文选·赠白马王彪诗》李善注引植集:“黄初四年五月,白马王、任城王与余俱朝京师,会节气。”
《魏志·陈思王植传》裴注引《魏略》:“初植未到关,自念有过,宜当谢帝。乃留其从官著关东,单将两三人微行,入见清河长公主,欲因主谢。而关吏以闻,帝使人逆之,不得见。太后以为自杀也,对帝泣。会植科头负鈇锧,徒跣诣阙下,帝及太后乃喜。及见之,帝犹严颜色,不与语,又不使冠履。植伏地泣涕,太后为不乐。诏乃听复王服。”
《应诏诗》:“爰暨帝室,税此西墉。嘉诏未赐,朝觐莫从。”任城王薨于邸。
《世说新语·尤悔》:“魏文帝忌弟任城王骁壮,因在卞太后阁,共围棋,并啖枣,文帝以毒置诸枣蒂中,自选可食者而进。王弗悟,遂杂进之。既中毒,太后索水救之。帝预敕左右毁瓶罐,太后徒跣趋井,无以汲。须臾遂卒。复欲害东阿,太后曰:‘汝已杀我任城,不得复杀我东阿。’”
《文选·赠白马王彪诗》李注引植集:“至七月,与白马王还国。后有司以二王归藩,道路宜异宿止,意毒恨之!盖以大别在数日,是用自剖,与王辞焉,愤而成篇。”又植集:“于圈城作。”
《社颂序》:“余前封鄄城侯,转雍丘,皆遇荒土。宅宇初造,以府库尚丰,志在缮宫室,务园圃而已。”
◆【黄初五年甲辰(公元224年),曹植三十三岁】
集有《黄初五年令》。
◆【黄初六年乙巳(公元225年),曹植三十四岁】
《文纪》:“十二月,行自谯过梁。”
《魏志·陈思王植传》:“六年,帝东征,还过雍丘,幸植宫,赠户五百。”
集有《黄初六年令》。
◆【黄初七年丙午(公元226年),曹植三十五岁】
《文纪》:“三月,筑九华台。夏五月丙辰,帝疾笃。丁巳,帝崩于嘉福殿。”
有《文帝诔》见集。
◆【太和元年丁未(公元227年),曹植三十六岁】
《魏志·陈思王植传》:“太和元年,徙封浚仪。”
◆【太和二年戊申(公元228年),曹植三十七岁】
《明纪》:“春正月丁未,行幸长安。夏四月丁酉,还洛阳宫。秋九月,曹休率诸军至皖,与吴将陆议战于石亭,败绩。庚子,大司马曹休薨。冬十月,诏公卿近臣举良将各一人。”
《明纪》裴注引《魏略》:“是时讹言,云帝已崩,从驾群臣迎立雍丘王植,京师自卞太后群公尽惧。及帝还,皆私察观色。卞太后悲喜,欲推始言者。帝曰:‘天下皆言,将何所推!’”
《魏志·陈思王植传》:“二年,复还雍丘。植常自愤怨,抱利器而无所施,上疏求自试。”裴注引《魏略》:“植虽上此表,犹疑不见用。故曰:‘夫人贵生者,非贵其养体好服,终竟年寿也,贵在其代天而物理也。夫爵禄者,非虚张者也,有功德然后应之,当矣!无功而爵厚,无德而禄重,或人以为荣,而壮夫以为耻。故太上立德,其次立功。盖功德者所以垂名也。名者不灭,士之所利,故孔子有夕死之论,孟轲有弃生之义。彼一圣一贤岂不愿久生哉?志或有不展也。是用喟然求试,必立功也。呜呼!言之未用,欲使后之君子知吾意者也。’”
曹植表称诏曰:“皇帝问雍丘王,先帝昔尝非于汉氏诸帝积贮衣被,使败于函箧之中,遗诏以所服衣被赐王公卿官僚诸将。今以十三种赐王。”《初学记》卷二十引。
◆【太和三年己酉(公元229年),曹植三十八岁】
《魏志·陈思王植传》:“三年,徙封东阿。”
此年作《转封东阿王谢表》。
《会稽典录》:“虞歆字文肃,历郡守,节操亢厉。魏曹植为东阿王,东阿先有三十碑铭,多非实,植皆毁除之,以歆碑不虚,全焉。”《北堂书抄》卷一百二引。
◆【黄初四年庚戊(公元230年),曹植三十九岁】
《明纪》:“四年,六月戊子,太皇太后崩。秋七月,武宣卞太后袝葬于高陵。”
是年作《卞太后诔》。
《魏略》:“陈思王精意著作,食饮损减,得反胃病。”《太平御览》卷三百七十六引。
《广宏明集》:“植每读佛经,辄流连嗟玩。以为至道之宗极也。遂制转读七声,升降曲为之响,故世之讽咏感弘章焉。尝游鱼山,闻空中梵音之赞,乃摹而传于后。”
◆【太和五年辛亥(公元231年),曹植四十岁】
《明纪》:“秋七月乙酉,皇子殷生。”
是年,作《皇子生颂》。
《魏志·陈思王植传》:“五年,复上疏求存问亲戚,因致其意。”
《明纪》:“八月,诏曰:‘古者诸侯朝聘,所以敦睦亲亲,协和万国也。先帝著令,不欲使诸王在京都者,谓幼主在位,母后摄政,防微杜渐,关诸盛衰也。朕惟不见诸王十有二载,悠悠之怀,能不兴思!其令诸王及宗室公侯各将适子一人朝。’”
《魏志·陈思王植传》:“其年冬,诏诸王朝。”案《纪》言八月,指颁诏之时,冬谓入朝之日,中山王衮,楚王彪传俱言冬朝京师可证,非《纪》《传》记叙有异也。
曹植作《谢入觐表》、《谢赐食表》。
魏明帝手诏曹植:“王颜色瘦弱,何意耶?腹中调和否?今者食几许米,又啖肉多少?见王瘦,吾惊甚,宜节水加餐。”《太平御览》卷三百七十八引。
曹植作《谢周观表》、《谢赐柰表》。
报陈王植等诏:“此柰从梁州来,道里既远,又东来转暖,故柰中变色不佳耳!”《初学记》卷二十八引。
曹植作《冬至献袜履颂》、《请赴元正表》。
◆【太和六年壬子(公元232年),曹植四十一岁】
作《元会诗》。
《明纪》:“春二月,诏曰:‘其改封诸侯王,皆以郡为国。’”
《魏志·陈思王植传》:“二月,以陈四县封植为陈王,邑三千五百户。”
曹植作《改封陈王谢恩章》、《谏伐辽东表》。
《魏志·蒋济传》裴注引司马彪《战略》:“太和六年,明帝遣平州刺史田豫乘海渡,幽州刺史王雄陆道并攻辽东。蒋济谏曰:‘凡非相吞之国,不侵畔之臣,不宜轻伐。伐之而不制,是驱使为贼。故曰:虎狼当路,不治狐狸;先除大害,小害自已。今海表之地,累世委质,岁选计考,不乏职贡。议者先之,正使一举便克,得其民不足益国,得其财不足为富,倘不如意,是为结怨失信也。’帝不听,豫行竟无成而还。”
《明纪》:十一月庚寅,陈思王植薨。
《魏志·陈思王植传》:“植每欲求别见独谈,论及时政,幸冀试用,终不能得。既还,怅然绝望。时法制待藩国既自峻迫,寮属皆贾竖下才,兵人给其残老,大数不过二百人。又植以前过,事事复减半,十一年中而三徙都,常汲汲无欢,遂发疾薨,时年四十一。”
《魏志·陈思王植传》:“以小子志保家之主也,欲立之。子志嗣。”
《晋书·曹志传》:“志字允恭。陈思王植孽子,立以为嗣。”
葬鱼山。
《魏志·陈思王植传》:“初,植登鱼山,临东阿,喟然有终焉之心,遂营为墓。”
《述征记》:“鱼山临清河,旧属东阿。东阿王曹植每升此山,有终焉之志。植之所游,池沼沟渠悉存。既葬于山西,有二石柱犹存也。”《太平御览》卷五百五十六引。
《魏志·陈思王植传》:“景初中,诏曰:‘陈思王昔虽有过失,既克己慎行,以补前阕。且自少至终,篇籍不离于手,诚难能也!其收黄初中诸奏植罪状,公卿已下议,尚书、秘书、中书三府、大鸿胪者,皆削除之。撰录植前后所著赋、颂、诗、铭、杂论凡百余篇,副藏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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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16

    曹丕称帝后,曹植数次徙封。生活从此发生了变化。他从一个过着优游宴乐生活的贵族王子,变成处处受限制和打击的对象。太和六年(232年),曹植改封陈王,11月曹植在忧郁中病逝。

    曹植(192年-232年12月27日),字子建,沛国谯(今安徽省亳州市)人,出生于东武阳(今山东莘县),是曹操与武宣卞皇后所生第三子,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

    曹植是三国时期曹魏著名文学家,作为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与集大成者,他在两晋南北朝时期,被推尊到文章典范的地位。其代表作有《洛神赋》、《白马篇》《七哀诗》等。后人因其文学上的造诣而将他与曹操、曹丕合称为“三曹”。

第2个回答  2013-12-07
曹植(192~232),三国时魏诗人。字子建。他是曹操之妻卞氏所生第三子。曹植自幼颖慧,年10岁余,便诵读诗、文、辞赋数十万言,出言为论,下笔成章,深得曹操的宠信。曹操曾经认为曹植在诸子中“最可定大事”,几次想要立他为太子。然而曹植行为放任,屡犯法禁,引起曹操的震怒,而他的兄长曹丕则颇能矫情自饰,终于在立储斗争中渐占上风,并于建安二十二年(217)得立为太子。建安二十五年,曹操病逝,曹丕继魏王位,不久又称帝。曹植的生活从此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他从一个过着优游宴乐生活的贵公子,变成处处受限制和打击的对象。黄初七年(226),曹丕病逝,曹睿继位,即魏明帝。曹睿对他仍严加防范和限制,处境并没有根本好转。曹植在文、明二世的12年中,曾被迁封过多次,最后的封地在陈郡,卒谥思,故后人称之为“陈王”或“陈思王”。诗歌是曹植文学活动的主要领域。前期与后期内容上有很大的差异。前期诗歌可分为两大类,一类表现他贵介公子的优游生活,一类则反映他“生乎乱、长乎军”的时代感受。后期诗歌,主要抒发他在压制之下时而愤慨时而哀怨的心情,表现他不甘被弃置,希冀用世立功的愿望。今存曹植比较完整的诗歌有80余首。曹植在诗歌艺术上有很多创新发展。特别是在五言诗的创作上贡献尤大。首先,汉乐府古辞多以叙事为主,至《古诗十九首》,抒情成分才在作品中占重要地位。曹植发展了这种趋向,把抒情和叙事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五言诗既能描写复杂的事态变化。又能表达曲折的心理感受,大大丰富了它的艺术功能。曹植作为建安文学的集大成者,对于后世的影响是不小的。在两晋南北朝时期,他被推尊到文章典范的地位。曹植生前自编过作品选集《前录》78篇。死后,明帝曹□曾为之集录著作百余篇,《隋书·经籍志》著录有集30卷,又《列女传颂》1卷、《画赞》5卷。然而原集至北宋末散佚。今存南宋嘉定六年刻本《曹子建集》10卷,辑录诗、赋、文共 206篇。明代郭云鹏、汪士贤、张溥诸人各自所刻的《陈思王集》,大率据南宋本稍加厘定而成。清代丁晏《曹集铨评》、朱绪曾《曹集考异》,又对各篇细加校订,并增补了不少佚文□句,为较全、较精的两个本子。近人黄节有《曹子建诗注》,古直有《曹植诗笺》,今人赵幼文有《曹植集校注》。
第3个回答  2013-12-07
曹植被曹丕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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